看病难、看病贵一直被广大患者诟病。昨日,合肥市物价局对外披露省城医疗行业十大价格乱象。针对集中问题,将于今年下半年,进行省城医疗单位大检查。
合肥市物价局数据显示,去年第四季度,在省直医疗机构和三级综合性医院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不满意因素里,药费高占比8%,乱收费为7.4%,检查费用高达6.3%,三项不满意度累计超过20%。
针对三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收费问题,合肥市物价局进行了细化披露。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城医疗乱象主要分为十项违规销售计费行为。
合肥市物价局表示,6月底全市医疗单位应对照问题进行自我体检。今年下半年,该局会对省城医疗单位组织“会诊”,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规范医疗单位医疗服务行为。此外,今后省城所有违规收费,将首次启动“2+x”监管模式,即通过市物价局、纠纷办加相关收费涉及领域的主管单位,进行多轨督查。
十大医疗乱收费行为
1、超过国家标准收费。医技检查收费超标准或未按合价费【2010】51号下调标准执行,如诊查类、手术类收费。
2、扩大范围收费。如向患者收取健康咨询费、辨证膳食指导费、护理费等。
3、超过国家规定的药品及中药饮片加价率销售药品。
4、重复收取非除外内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如手术费外重复收取普通缝合线、敷贴等材料费用。
5、超过国家规定差率销售医疗器械。如腰椎定装置、骨钉等。
6、超标准收取患者输血费。
7、变相提高标准收取护理费。如对患者实施二级护理,医嘱上安排的是二级护理,护理记录中却记一级护理。
8、超规定加价收取新生儿免疫接种疫苗费和注射费。
9、部分医疗收费未按规定公示。
10、医院制剂等其他收费违规行为。(彭鹏、龚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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