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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聚焦“三点”精准发力 加速迈向“建筑强市”

来源:马鞍山日报2022-05-19作者:邓婷婷 通讯员 余萍

日前,马鞍山市出台《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聚焦企业做优做强、创优品牌、来马发展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快马鞍山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步伐,促进建筑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推动马鞍山市向全省“建筑强市”迈进。

近年来,马鞍山市坚持向创新要动力、以改革谋发展,深化“四送一服”,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本土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并推动承发包模式和建造模式转变,规范资金监管和工程担保,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打造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安全体系,不断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877.22亿元,同比增长11.5%;建筑业企业达928家,其中特级企业2家、一级企业161家,二级企业461家,三级企业 214家,劳务企业90家,从业人员达12.81万人,建筑业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促进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期,也是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此次《政策》出台,旨在灵活、精准、因地制宜运用政策工具,将政策红利落到实处,增强企业信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构建马鞍山现代化建筑业发展体系。

扶持企业做优做强。《政策》明确,对年施工产值首次突破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建筑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企业所获奖补与贡献挂钩。在注册登记以及从外引进的建筑业企业,以企业上一年度在马鞍山市纳税金额为依据,分别以总承包特级企业5000万元、总承包一级企业2000万元、总承包二级或专业一级企业800万元、总承包三级或专业二、三级企业300万元为基数,对超基数的,给予其上一年度地方财政实际贡献部分(不含土地使用税)10%的奖励,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最高300万元,其他企业最高100万元。

支持企业创优品牌建设。根据《政策》,对本市企业在市内外独立承建工程,获得国家、省优质工程奖的,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10万元。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扩大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行政许可、评优评先及“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活动中的运用。

鼓励企业来马发展。《政策》指出,对住建部、省住建厅核准为市外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马鞍山市,且承诺在马鞍山市经营不少于三年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奖励,并在土地、税收等方面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给予支持。对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准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马鞍山市并承诺在马鞍山市经营不少于三年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据悉,为减少申报流程、保障产业政策兑现工作顺利完成,除了线下申报,建筑业企业还可通过“惠企通”服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按程序实现“线上直报”。市住建、建管部门也将持续开展“我为企业做服务”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企业精准申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陆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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