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融入长三角·高铁全覆盖”机遇,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多角度鼓励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引才用才,近日,市委办、市政办印发《阜阳市促进企业人才建设20条》。
急需人才给予资助
对全职引进与我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务合同的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3年内给予资助。两院院士以及相应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资助(每年来阜工作累计满90天视同全职工作)。
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部委重点工程入选者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20万元。
省“特支计划”创新人才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及相应层次人才,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5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8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10万元。
具有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5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6万元。
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技师,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14.4万元。
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高级工,按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30%给予生活补助,累计资助不超过7.2万元。
鼓励企业引进人才
对全职引进院士及相应层次人才的企业,根据服务期限和实际情况,给予最高200万元、最低100万元资助,对国家部委、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资助,分3年拨付。对当年全职引进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博士硕士研究生累计3人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5人以上的给予20万元资助。
推行柔性共享引才。对企业柔性引才进行资助,计税年薪5万元以上、不满10万的,按计税年薪15%资助用人单位;计税年薪超过10万元、不满20万元的部分,按20%资助;计税年薪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25%资助,最长资助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设立首席岗位引才。支持通过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等引进高技能专有技术人才,对计税年薪12万元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万元。
另外,还有高铁交通补助引才、鼓励股权激励引才等政策。
鼓励人才创新创业
促进高端人才创业。支持高端人才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来阜创业,根据项目进度、科技含量、成长性、实际业绩和投资额度等要素的评估结果,分层次给予1000万元—50万元的综合资助。
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对在我市创业园内初始创业的大学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在我市重点企业初次就业且签订3年以上劳务合同的应届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入职补助5000元。
促进企业家加速成长。鼓励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深造进修,对报考经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的院校教育平台的MBA、EMBA等相关项目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才,学习费用按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择优资助不超过15人。
全职引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税年薪超过30万元的,按实付计税薪酬的30%资助用人单位,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促进技能人才卓越发展。对评选产生的“颍淮杰出工匠”“阜阳市技能大奖”“阜阳市技术能手”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设立的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10万元奖励。
促进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对自主培养的国家“万人计划”、省“特支计划”、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相应层次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个人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生活补助。获得补助人才须在阜继续服务3年。
搭建引才平台载体
依托产教融合引才。支持企业通过与市内外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合作设立实训基地引才,对在实训基地参加实习实训的研究生、本科生(含高级工)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生活补助。
依托产业创新团队引才。企业引进的负责新产业项目研发的团队,可随时申报市级产业创新团队,经评估通过后给予每个团队10万元资助,用于团队人员生活补助。
依托科研项目引才。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一次性奖励,3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团队)。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参照省级标准给予奖励,用于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团队)。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安徽省重大科技成就奖,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另外,还有依托创新平台引才、依托“人才飞地”引才等政策。
打造引才良好环境
畅通职称和技能等级晋升渠道。开辟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放宽海归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的资历、年限、继续教育学时等资格限制。推动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有效衔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放宽落户政策。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并申请将户口迁往城镇落户的农村籍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5年内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符合条件的社区、园区、大型企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
引进人才在阜购买首套自住房时,可申请提前发放对应引才生活补助余额的50%。落实公积金购房优惠政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双一流院校本科毕业生在阜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额度可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基础上最高上浮50%。
责任编辑:陆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