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

来源:新华网2015-01-03作者: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年1月1号起,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吉林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和塑料餐具,这也是全国施行“限塑令”6年来,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

元旦假期,记者跟随吉林省及长春市的工商执法人员,深入超市、农贸市场及餐饮企业,检查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在长春市东岭南街的百屹商场内,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了一家饺子外卖店:

执法人员:我们要追查经销商,要处分他,由辖区工商所对他进行处罚,把它追查到了,向你们市局报告。

第一家被检查的商家使用的仍然是过去的塑料包装盒,店主表示立刻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店主:我们就不能用了,再想别的办法吧。

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了一家豆腐加工厂,让人喜忧参半的是,店主已购进了聚乳酸塑料袋,但同时也在使用去年没用完的不可降解塑料袋:

店主:进来一包(塑料袋),三毛多,现在我们不收费,先承担着。

记者:刚才还有一部分是以前没用完的?

店主:对对,

记者:那个怎么处理啊?

店主:扔了呗。

在之后检查的农贸市场中的蔬菜摊位、卖肉摊位以及位于长春市南湖大路的一家大型超市和几户餐饮店中,已全部使用了合格的聚乳酸塑料制品。禁塑令得到了长春市民的广泛认可:

长春市民:对长远来说是一个好事,最起码咱还有子孙,对社会的环境污染可以减少。

此次吉林省启动实施的“禁塑令”可谓是早前“限塑令”的升级版,按此规定,在吉林省范围内,禁止在商品销售、商品服务活动中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及塑料餐具,违者将处1000元到3万元人民币不等罚款。

工商部门表示,将对流通领域仍然使用的违规塑料制品全部进行没收处理,并查寻供货来源,坚决从源头抓起。(李婷)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