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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3-03-15作者:

安徽池州:母女高速救人被撞截肢 肇事副局长“顶包”未果

近日,一条名为《“官商兄妹”肇事后冷漠以对》的网帖引起广泛关注,网帖称安徽池州市商务局副局长杨惠亮在2月7日的一起交通事故中,肇事后不积极施救,事后更是一个多月没有露面,甚至试图“顶包”。目前,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确认事故责任人为杨惠亮,并认定其负事故主要责任。

据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教导员章旭阳介绍,2月7日18时许,葛长有驾车行驶至沪渝高速506K+300M处,由于雨雪天气道路湿滑,与之前撞到隔离栏的车辆发生碰擦,葛某妻子王某、女儿葛某下车行走至应急车道,此时杨惠亮驾驶其妹私家车路过,刹车和右打方向时车辆失控,将葛某妻子王某、女儿葛某撞伤。

伤者家属葛立明告诉记者,在与前车发生碰擦下车后,听到前面车主呼救,于是他父亲打电话报警,他的姐姐和母亲在路边想拦车施救,就在这时发生事故。令葛立明无法接受的是,在事故发生后肇事人没有采取任何的紧急救护措施,事后近一个月也没有露过面,后来到交警队做笔录时,肇事人还说车不是他开的,让其妹“顶包”。

“姐姐右腿膝盖以下截肢,左腿多段骨折,妈妈经过两次手术,右侧大腿以下截肢,现在恢复也很差,经常呕吐,可能还要进行第三次手术。”葛立明说:“13号下午杨惠亮才第一次来病房,我们觉得这不是人性的回归而是迫于舆论的压力。”

记者联系上池州市商务局副局长杨惠亮,提出了伤者家属的几点质疑。杨惠亮回应称:“当时事故发生后就懵了,下车后报了警就不知道该怎么办,葛家离开后,我们对第一位伤者李某进行了救助;之所以一个月都没有去看过伤者是因为想让他们安心治疗,怕自己去了给他们增加负面情绪。”

针对“顶包”质疑,杨惠亮表示:“开始的时候车是我妹妹在开,后来我们换着开。事故发生后既害怕又内疚,所以当时的情况忘掉了,以为是我妹妹在开。现在已认定事故责任人是我,就不要再说了。”

根据3月11日开出的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杨惠亮负主要责任,葛长有负次要责任,葛长有的妻女无责。章旭阳解释说,葛长有在第二起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打开危险警示灯并放置警示标识,对后一起事故造成了影响,因此负有次要责任。葛长有对此事故认定结果不服,已提出复核申请。

章旭阳表示,现在事故进入复核阶段,本起事故的卷宗和相关证据已调至法制科,事故处理结果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审核。(蔡敏、杨丁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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