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

来源:《人民日报》2012-08-27作者:

针对新浪微博实名认证账户“邹恒甫”发布消息称“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一事,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蒋朗朗21日表示,对邹恒甫的言论感到“匪夷所思”,并称北大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诽谤的权利。

8月23日,北京大学再次公开回应邹恒甫微博事件,发表了《北京大学新闻中心关于“邹恒甫微博”所涉及内容的声明》。《声明》表示,学校高度重视此事,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责成学校纪委监察室立即调查核实。如果邹恒甫微博中有关内容属实,学校将坚决依照相关党纪政纪规定和国家法律,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如果该微博涉及内容失实,北京大学将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或机构诋毁诽谤的法律责任。

蒋朗朗表示,目前各项调查工作还在继续进行。希望邹恒甫能够积极配合北大纪委监察室,尽快查明真相。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