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记者从省通信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底,我省将全面开展以“明白消费、放心消费”为主题的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动,严格规范电信企业资费行为,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
按照工信部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用户手机套餐内所含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此外,针对漫游至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移动电话用户,运营商应主动、及时提醒用户当地漫游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的收费标准。电信运营企业在提供上述提醒服务时,不得收费。
本次行动中,我省将开展资费公示、用户消费提醒、垃圾短信治理、校园营销行为规范等8个专项活动,并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组织明察暗访、增值业务服务收费抽查,强化用户申诉处理等方式,加大对各电信企业的监督检查。用户遭遇电信领域侵权行为时,可拨打“12300”、“12358”、“12315”等投诉举报专线,进行举报维权。(桂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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