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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台湾网2010-12-03作者:

12月2日,陈水扁在警方重重戒护下从台北看守所移往台北监狱服刑。  

当日,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由台北看守所移至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陈水扁因“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终审分别被判11年和8年徒刑,台湾“最高法院”12月1日已将判决书送交检察机关,由检方声请发监执行。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多起弊案,11月11日由台“最高法院”就其中的“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各被判两个职务收贿罪,刑期分别为11年和8年,陈水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12月2日,陈水扁(左二)由台北看守所移至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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