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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

来源:安徽日报2024-04-22作者:刘良慧

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对标沪苏浙,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自2024年起省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5%动态调整。截至目前,全省16个市均已落实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标任务。

根据相关要求,各地要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到位。对年满18周岁后在高中及大中专、本科院校连续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加强政策衔接,采取继续发放生活费等有效措施,确保其在校学习期间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据悉,截至2023年12月底,我省共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478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44396万元,保障人数比上年同期上涨6.4%,支出资金总数比上年同期上涨9.4%。2023年共为1064名孤儿和309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2900余万元。省民政厅联合省教育厅再次对全省2376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教育等情况进行全面走访摸排,未出现辍学失学现象。


责任编辑:陆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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