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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公布1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名单

来源:安徽商报2019-10-10作者: 张永

10月9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等6类食品514批次样品抽检结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99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其它指标。具体不合格名单有:

1、淮南港鼎汇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样品由被抽样单位自行采购的牛肉,盐酸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红星路店销售的山里一号黑毛猪五花肉、山里一号黑毛猪前夹肉,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安徽快乐真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人民路店销售的、标称安徽朗朗好心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凤爪(生产日期:2019-6-25)、泡椒凤爪(生产日期:2019-7-5),菌落总数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歙县天润发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紫阳广场购物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和县太阳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泡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凤台县祥泰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商场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松原百坚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青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芜湖花津南路店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惠得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凤台西城河公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全味直通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青豌豆(香辣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池州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芜湖市馋丫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金寨县福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揭西县凤江绿野食品厂生产的辣味兰花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肥东县绿之源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200克星徽健云片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芜湖县悦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市发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面包(原味麦香),酸价(以脂肪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歙县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珍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米酥,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歙县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珍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责任编辑:陆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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