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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严三实”为遵循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2026年06月01日

代长彬/文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三严三实”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修身、用权、律己和谋事、创业、做人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引领。当前,安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关键阶段,更应利用好这一宝贵资源,将“三严三实”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遵循。

一、严以修身: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防线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党性,根源在思想。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才能摒弃私心杂念,确保政绩观不偏差、不走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绩为谁而树”这一命题,让为民造福的政绩追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时,骑着“二八”自行车跑遍全县25个公社、220多个大队,深入群众中间,看真贫、访真贫、扶真贫,这正是以坚强党性指引政绩追求的生动实践。严以修身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以党性修身立业,以党性正心树绩;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直接决定政绩导向,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为党员干部树立了道德标杆。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才能在政绩创造中坚守底线、不越红线;才能自觉恪守“为人民出政绩”的价值取向,践行“以实干出政绩”的实践路径;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严以用权:校准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指向

权力是创造政绩的重要载体,权力行使的方向及水平决定政绩的性质与成效。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党员干部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把为民造福作为权力行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严”的要求、“实”的成效体现在为民造福、破解难题上。始终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严以用权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接受各类监督,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查严治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问题。要盯住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把各类监督贯通起来,完善议事决策规则,强化过程监管,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拍屁股走人”。

三、严以律己:坚守正确政绩观的作风底线

严以律己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更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只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在政绩创造中坚守初心、抵制歪风,以过硬作风确保政绩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党员干部要自觉摆脱“痕迹主义”“数字政绩”的束缚,把工作重心放在办实事、求实效上;聚焦工作实效,不慕虚荣、不务虚功,坚决摒弃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时,曾下大力气整治“文山会海”,实行“面对面领导”,开展“效率月”活动,着力扭转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假大空恶习。严以律己要求党员干部一切从实际出发,既积极进取又量力而行,不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搞盲目攀比;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和举措,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不急于求成,稳步推进、久久为功。党员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面对矛盾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挺身而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主动担当作为;把奉献精神融入政绩创造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

四、谋事要实: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务实准则

谋事要实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行为准则,核心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确保政绩创造方向不偏、路径不歪。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正确的政绩源于科学的谋划,而科学谋划离不开对实际情况的精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用两个多月时间走遍全省11个地级市,经过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提出“八八战略”,成为引领浙江长远发展的总纲领,正是立足实际谋事的典范。党员干部要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实际情况摸清、把群众期盼摸准、把客观规律摸透,避免主观臆断、闭门造车。谋事要实要求党员干部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做到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摒弃急功近利的短期思维,围绕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急,常抓不懈、善始善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

五、创业要实:彰显正确政绩观的实干底色

实干者必须先务实。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业绩都是干出来的,实干方能兴邦、实干方能强国、实干方能富民。面对高质量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党员干部要主动担重担难,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工作,反对光说不练、花拳绣腿,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让实干成为创造政绩的鲜明底色。事业发展是一个接续奋斗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保持发展定力,不计个人得失,正确看待“显绩”与“潜绩”的关系,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后的真正评价。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推动西湖综合保护工程,定下“生态第一、保护优先;突出文化、传承历史;以民为本、还湖于民;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让西湖重焕生机。这一实践昭示我们,干事创业,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善作善成的担当,推动事业行稳致远。

六、做人要实:夯实正确政绩观的人格基础

做人要实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为创造真实政绩提供人格保障。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对党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也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根本前提。党员干部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做人要实”体现到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上,体现到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上,体现到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上。人民群众是政绩的最终评判者,做人要实要求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对党忠诚融入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期盼,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把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作为人生信条,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党员干部要始终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用生动实践证明“三严三实”是锤炼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和行为准则,要进一步把握“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将其贯穿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全过程,严以修身铸忠诚、严以用权守初心、严以律己正作风,谋事要实明方向、创业要实建新功、做人要实树口碑。让正确政绩观在江淮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安徽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作者单位: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淮北师范大学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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