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晓楠/文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领导干部履职用权中的集中反映,是检验党性修养和政治品格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五五’已经开局起步,各级领导班子热情高、干劲足,这是好的,关键是政绩观一定要对头。”为此,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具有深刻的政治意涵和迫切的现实需要。
一、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与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绩观的一系列精辟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性问题,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政绩为谁而树”——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党性原则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这深刻揭示了政绩的本质属性。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衡量政绩的最高标准是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的“政绩”,不仅毫无价值,更是对党的宗旨的背叛。安徽省近年来在推进民生工程、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上取得的扎实进展,正是践行这一立场的生动体现。
“树什么样的政绩”——追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正确政绩观必须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包含着多维度的统一。第一,“显绩”与“潜绩”的统一。既要努力创造“看得见、摸得着”的当前发展成果(显绩),更要甘于做铺垫性、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潜绩)。习近平总书记形象地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十五五”时期,面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等战略任务,尤其需要这种“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第二,速度与质量的统一。摒弃单纯追求GDP增速、“数字出官”的旧思维,将发展的立足点切实转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追求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第三,局部与全局的统一。自觉把地方和部门的工作置于国家发展大局中考量,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本位主义。第四,发展与安全、生态的统一。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安全底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
“靠什么树政绩”——崇尚务实担当的实践品格。正确政绩只能来源于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这就要求:第一,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决策施策,决不能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第二,发扬斗争精神。面对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深层次矛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难题,敢于较真碰硬、攻坚克难,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政绩。第三,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履职,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创造合法合规的政绩。
“如何评价政绩”——健全科学精准的考核体系导向。正确政绩观需要科学的政绩考核来引导和保障。要改变过去“唯GDP论英雄”“重显绩轻潜绩”的考核偏向,建立体现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民生改善、注重风险防控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紧密挂钩,形成鲜明导向。
总之,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在于,以坚强的党性为基石,以深厚的为民情怀为灵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为保障,最终落实到推动发展、造福人民、保障安全、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伟大实践之中,概括起来就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
二、错误政绩观的主要表现及其深层根源剖析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的政绩观出现严重偏差,产生了诸多危害,其表现形式多样,根源复杂深刻。其主要表现有:第一,“唯上”心态下的“形象工程”与“盆景工程”。脱离实际、不顾财力和民生需求,热衷于建设华而不实的地标性建筑、景观工程,打造一些“中看不中用”的示范点,目的是引起上级“注意”,博取领导“欢心”,而非真正解决群众问题。此类“政绩”往往导致资源浪费巨大,百姓怨声载道。第二,急功近利催生的“数字政绩”与“虚假政绩”。有些干部片面追求短期、显性指标(如GDP增速、招商引资数量、拆迁面积等),甚至不惜造假(如虚报经济数据、炮制典型经验),搞“寅吃卯粮”“竭泽而渔”式发展,从而造成泡沫风险和后续治理难题。第三,本位主义作祟的“地方保护”与“政策梗阻”。为了局部利益和地方小团体利益,搞“诸侯经济”,设置市场壁垒,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选择性执行,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发展大局。第四,推诿塞责表现的“太平官”与“躺平式干部”。信奉“不做不错”“少做少错”,面对矛盾问题绕着走,不敢担当、不愿作为,只求平稳过渡,当“和事佬”“老好人”,实质是逃避责任、不思进取。第五,责任缺失导致的“新形象工程”与“风险隐患”。在风险防范化解、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存在侥幸心理,该投入的不投入,该整改的不整改,搞选择性忽视,为追求一时的“发展”或“稳定”留下巨大隐患。
导致这种错误政绩观的深层根源主要是:第一,党性修养缺失,理想信念动摇。根本原因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忘记了党的初心使命,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思想滋长,将职位视为谋取私利的平台,而非为人民服务的责任。第二,宗旨意识淡薄,脱离人民群众。高高在上、官僚主义严重,不深入基层、不体察民情,对群众的疾苦和诉求漠不关心,做决策、干工作不是以人民为中心,而是以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为出发点。第三,发展观存在偏差,能力本领恐慌。未能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和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仍停留在旧的发展思维和路径依赖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有些干部存在“本领恐慌”,缺乏运用新理念、新方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真本事。第四,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有段时间政绩考核过度偏重显性经济指标和短期效果,而对潜绩、民生、生态、安全等指标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权重,因而未能形成正确的引导。同时,有些单位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行为的问责追责力度不够到位,对一些“躺平”干部缺乏有效的惩戒措施。第五,权力监督制约仍有短板,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决策透明度不够,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尚不完善,这些为不良政绩观的滋生提供了可能的空间。还有一些制度执行不力,存在“破窗效应”。综上所述,这些错误的政绩观危害极大。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浪费公共资源,阻碍高质量发展;滋生腐败风险,破坏政治生态;累积社会矛盾,影响长治久安,必须坚决反对、彻底纠治。
三、在“十五五”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承前启后、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五年。面对新起点、新目标、新挑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具有极端重要性。因此,在“十五五”新征程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第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党性根基。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的学习领悟。将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党校(行政学院)主课必修课,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教育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不断叩问初心、守护使命。将正确政绩观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党性与道德教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加强政德修养教育,引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二,优化考核评价,树立鲜明导向。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机制。紧扣“十五五”规划建议的核心目标(如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等),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在评价指标中大幅增加对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生态环保、民生福祉、风险防控、基层治理等“潜绩”指标的权重,进一步降低对单纯GDP增速的依赖。鼓励在实践中探索建立反映发展质量、结构、效率、韧性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分类考核与差异化评价。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职责定位和发展重点,实行差异化考核。对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生态保护、安全维稳等特殊职能的地区和部门,设置针对性更强的考核指标。避免“一刀切”。健全考用结合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真正把那些坚持正确政绩观、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对存在急功近利、搞“形象工程”“虚假政绩”等问题的干部,不仅不予提拔,还要严肃问责。对那些“躺平”不作为的干部,坚决调整,绝不姑息。
第三,坚持实事求是,大兴调查研究。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工作始终。决策前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扎实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坚决反对“拍脑袋”决策、“闭门造车”规划。尊重客观规律。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市场规律,坚持按规律办事。在制定“十五五”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重大项目时,必须进行充分科学论证,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财政承受能力和社会风险,确保决策科学、可行、可持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坚决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一线抓落实、解难题、创实绩。
第四,站稳人民立场,增进民生福祉。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用好信访、网络、12345热线等平台,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进行风险评估。聚焦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造政绩的根本落脚点。围绕“十五五”时期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提出的目标要求,每年集中力量办好几件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将民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避免“一阵风”。建立民生项目清单管理和效果评估机制,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第五,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约束。规范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深化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严肃追责问责。对违背新发展理念、造成严重后果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对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风险、安全事故、生态环境破坏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强大震慑。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解除干部在推动改革创新、啃硬骨头时的后顾之忧。
(作者为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