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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处理的主要关系
2026年04月08日

陈金龙/文

目前正在全党开展的学习教育,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既有利于推动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十五五”规划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取向、基本内涵、实践路径。其中,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妥善处理的主要关系,为领导干部从政履职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显绩”与“潜绩”的关系

如何处理“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是领导干部从政履职面临的一个重要选择,也是折射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维度。“显绩”着眼当前,短期内能见效,容易赢得群众的掌声和支持;“潜绩”着眼长远,短期内难以见效,要赢得群众的掌声和支持相对困难一些。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指出:“既要多办一些近期能见效的大事、好事,又要着眼长远、着眼根本,多做一些打基础、做铺垫的事,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近期能见效的是“显绩”,打基础、做铺垫的是“潜绩”。在习近平同志看来,“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领导干部要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

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面临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兼顾“显绩”和“潜绩”、当前和长远,以完成历史、时代赋予中国共产党的使命。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这里阐明了处理“显绩”和“潜绩”、当前和长远关系的基本准则。202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对评价政绩的标准进行了阐释:“政绩观既体现在抓发展上,也体现在惠民生、保稳定上;既体现在即期见效的显绩上,也体现在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上。”这里从评价政绩的维度诠释“显绩”和“潜绩”、当前和长远关系的处理之道,对于领导干部更具引导作用。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立足当前真抓实干,更要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将“显绩”与“潜绩”有机结合起来。

二、经济发展与其他方面发展的关系

领导干部为官一任,要造福一方,经济发展是基础,没有经济发展难以做到为民造福;但经济发展与诸多因素相关,社会进步应从整体上来衡量,领导干部仅关注经济的发展远远不够,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党的建设等方面同样应当关注和重视。

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指出,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衡量政绩的要求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要看GDP,但不能唯GDP。GDP快速增长是政绩,生态保护和建设也是政绩;经济社会发展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是政绩,解决民生问题也是政绩”。由此可以看出,习近平同志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关注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不能单纯追求速度,而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其他各方面发展的关系,统筹发展与安全,特别是速度和质量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的是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速度,是民生改善、就业比较充分的速度,是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经济活力增强、结构调整有成效的速度,是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又不会带来后遗症的速度。”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统一,实际上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要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抓住经济发展这个“牛鼻子”,将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又要促进社会全面发展,防止因为“短板效应”延缓整个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三、解决现实矛盾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关系

现实矛盾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解决的难度相对小一些,短期内容易见效;历史遗留问题矛盾交织,往往难以解决,花的精力多、见效慢。不少领导干部为了尽快出政绩,常抱持“新官不理旧账”的行为准则,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视而不见。如何处理解决现实矛盾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关系,是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明确的问题。

现实由历史发展而来,不少现实矛盾是由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二者交织在一起。历史遗留问题不解决,容易成为发展包袱,且不利于现实矛盾的解决。202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指出,政绩“既体现在解决现实矛盾上,也体现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这就从政绩评价的维度引导领导干部既要注重解决现实矛盾,也要用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者都能出政绩。202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告诫领导干部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那一套”,进一步表明了处理解决现实矛盾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态度。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重视解决现实问题,也要设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可顾此失彼,只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才能使现实矛盾得到彻底解决。

四、“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关系

“功成不必在我”是指领导干部的境界,“功成必定有我”是指领导干部的担当,只有具备“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才能收获“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

现实生活中,部分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喜欢“另起炉灶”,以提升“显示度”“曝光率”,导致政策举措、发展思路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指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对那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决策,要一以贯之,决不能朝令夕改,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而要在前任的基础上添砖加瓦。”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具备“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避免急于求成。

“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不要计较个人的功名得失。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强调:“各级领导班子要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已有的部署和规划,只要是科学的、切合新的实践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就要坚持,一茬接着一茬干,防止换届后容易出现的政绩冲动、盲目蛮干、大干快上以及‘换赛道’、‘留痕迹’等现象。”具备“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就不会热衷于“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真正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也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方面要敢于担当,有担当才能有作为;另一方面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结果,行稳才能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充满了辩证法的智慧。“显绩”与“潜绩”兼顾、经济发展和其他方面发展同步、解决现实矛盾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俱备,充分彰显了正确政绩观的辩证法智慧,为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明确指引。

(作者为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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