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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政绩观
2026年04月08日

黄力之/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在这一重要论述中,“自觉为人民出政绩”揭示了中国共产党人从政业绩的内涵,“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以实干出政绩”则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实现路径。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入理解和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涉及知行关系,即如何正确认识并在实践中做好的问题。认识属于主观,形成动机,而做属于主观见之于客观,表现为结果,也就是效果。因此,树立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论,这是践行正确政绩观所必需的理论前提。

在党的历史上,毛泽东给我们提供了关于动机与效果统一的经典论述,他说:“唯心论者是强调动机否认效果的,机械唯物论者是强调效果否认动机的。我们和这两者相反,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为大众的动机和被大众欢迎的效果,是分不开的,必须使二者统一起来。为个人的和狭隘集团的动机是不好的,有为大众的动机但无被大众欢迎、对大众有益的效果,也是不好的。”

在政绩观上,动机与效果相统一意味着,动机必须是为大众、为人民、为党和国家事业,而非为个人、为小集团、为虚名。但是,动机属于主观,有虚空的一面,是否真正实现要看客观实际,也就是效果,既然主观是为人民大众的,那么效果必须是被大众欢迎,对大众有益,并经得起实践与历史检验。

从建党开始,经过一百多年的奋斗,我们的事业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已经崛起于世界舞台,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已经远远摆脱了贫困状态。这足以证明,在整体上,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幸福的良好动机已经结出了丰硕的果实,达到了动机与效果的完美统一。

但是,任何整体也不能说明它所包含的每一个个体,在任何时间段都与整体是完全一致的。个体的党政干部是否都绝对有着为人民谋幸福的良好动机?这是不能打包票的。那些被揭露和查处的,有着党政干部身份的腐败分子,还能与他们去讨论为人民谋幸福的良好动机吗?当然不能。任何想升官发财,捞好处的人,如果混入了党政干部队伍,都不可能有为人民谋幸福的良好动机。当这些人的动机是实现个人欲望时,也就不可能做出好的政绩效果。相反,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

在现实中,可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发现某些政绩现象,例如:热衷打造“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一任有一任的“形象”和“面子”,为了在任期内快速见效,甚至虚报经济指标,夸大工作成效,造成惊人效果;在工作一时找不到抓手时,搞虚假动作,将老项目、原有工作进行无实质性的修补与改造,包装成“新成果”,通过夸大其词的舆论宣传,制造政绩泡沫;以形式主义应对上级的部署,以各种会议落实会议,以层层下达文件落实文件,到处刻意留下轰轰烈烈的痕迹,所行之事与群众需求、基层实际形成“两张皮”;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名义,领导干部摆官架子、讲官威,搞圈子文化,根据亲疏用人,造成领导力强大的假象等。

这些政绩行为导致的结果是什么呢?“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透支地方发展潜力,浪费公共资源,为后续发展埋下隐患;虚假动作、形式主义让群众感受到干部不接地气,不了解民情,搞花架子,真实诉求被忽视,对干部和领导部门产生不信任;官僚主义行为更是疏远了人民群众,公平正义受损,心生怨气,而在普通干部那里,感觉到老实人吃亏、投机者得利,队伍凝聚力被侵蚀。当这样的消极效果出现时,必须要追溯动机,很难想象真正好的动机会导致消极效果的出现。

有人可能会说,我没有贪腐的动机和行为,我是在为党和人民干工作,有什么大问题吗?须知,不贪不腐,廉洁清正,这只是我们的底线,不能用来原谅工作上的过错。作为共产党人,我们的政绩观目标不是不做一个坏人,而是要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落实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如果我们的工作效果与人民至上的目标反向而行,很难说我们的动机是真正为人民谋福利,很可能是为了让上级看着开心,群众意见如何并不重要,这种动机本质上是对人民利益的损害,所以它的效果不好是必然的。

事实说明,在新时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还是需要通过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去解决,不能无所作为。怎么克服那种只关注上级反应的政绩观呢?从党政干部的个人动机来说,那就是要有自我革命的精神,要不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们事业的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在伟大事业成功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如果只关注上级反应,以此作为政绩的标准,无非是让自己顺利通过上级的考核,有利于自己的提拔晋升,本质上还是为了一己私利。

毛泽东提出了著名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从群众中来,以此形成我们的工作部署;但工作部署对不对,不是自己说了算,还要回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来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这就是对毛泽东的群众路线在政绩观上的坚持与发展。要让群众实际感受到正确的政绩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那就要看“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是食品安不安全、暖气热不热、雾霾能不能少一点、河湖能不能清一点、垃圾焚烧能不能不有损健康、养老服务顺不顺心、能不能租得起或买得起住房,等等。相对于增长速度高一点还是低一点,这些问题更受人民群众关注。如果只实现了增长目标,而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没有进展,即使到时候我们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人民群众也不会认同。”

由此,领导机关在考核干部的时候,不是简单判断干部是否按照上级机关的布置去做,而是深入群众进行调查,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必要时调整原先的工作部署,这样,下面的干部就不会只关注上级的反应,而是要踏踏实实地解决各种让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实质上就是通过效果来检验动机是否纯正的问题。这样就能够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动机不纯的问题。

综上所述,对党政干部来说,正确政绩观的本质,就是坚持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既要有为民造福的初心动机,又要有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二者缺一不可、有机融合。

当下,解决这个问题,既要进行价值观的重塑、权力观的校正,也要进行政绩考核模式的革新。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根本遵循,认真嵌入制度设计、考核评价、干部选用的每一个环节,让干部从“唯上”转向“唯实”,从“重痕迹”转向“重实绩”,引导广大干部真正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的根基。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哲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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