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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26年04月08日
方 堃/文
“十五五”时期是安徽夯实基础、全面发力、创先争优、奋力追赶的关键时期,省“新春第一会”要求党员干部“提振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完善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三个区分开来”是指“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三个区分开来”,2024年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三个区分开来”是解决干部“不敢为”的保障,但实践中“程序难启动”“主体难明确”“界限难把握”“结果难运用”等问题仍存在,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当下,我们应完善“三个区分开来”的相关落实机制,更好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
综合研判机制开启容错程序。容错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体现和重要环节,即针对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改革发展中的过失过错,依规依纪不予、免予或者从轻、减轻追责问责的手段。但现实中职能机关往往存在因怕翻旧账而受质疑的“懈怠性执行”,或是仅简单复述基本要求的“机械性执行”,甚至出现“从严没责任,容错有风险”的错误认识;涉事干部往往顾虑重重:既怕启动容错程序使“小事变大事”,扩大不必要的影响,又怕容错周期过长让“好事变坏事”,耽误个人晋升。鉴于此,应完善综合研判机制双管齐下解决“三个区分开来”的启动问题。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在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时,应同步考虑追责问责对象是否符合“三个区分开来”情形。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通过对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要件的初步判断,进而明确是否需要启动相关程序。二是所在党组织或涉事干部本人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应放下包袱避免观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安徽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可以主动提出申请,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受理。
协同协作机制实现整体发力。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并非纪委监委或组织部门的“独角戏”,而是与各部门日常工作紧密相关。“三个区分开来”是容错纠错的基本要求,在推进落实中尤其在涉及专业技术性问题上更需结合具体部门的实际情况。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要保证容错质量,通过对重大敏感事项提级审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严格民主决策机制等举措集体承担认定责任,对事件情形统筹把握,避免出现畸轻畸重等偏差。另一方面,各责任部门应主动靠前,对行业领域内容易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前预判、主动介入、排查风险,尤其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三重一大”等领域,通过采取如前瞻性决策风险报备制度等举措,将因政策不明先试、抢抓风险机遇、新兴行业监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既需主动担当,又需创新突破的领域相关问题进行风险报备,必要时构建行业领域内的“容错事项库”,将事后容错向事前保护延伸,但同时也要避免为“刻意避责”而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万金油”式的前置性行政审批部门。还要在风险审核和跟踪监督等方面压实责任部门主体责任,健全协同协作机制,共同推动“三个区分开来”有效落地。
核查正名机制确保质量效果。“三个区分开来”旨在为担当者撑腰鼓劲、化解干部后顾之忧,但“撑腰鼓劲”与“袒护纵容”的界限往往在一线之间。实践中既要严格依规依纪,也要综合考量容错情节,确保容错结果经得起检验。一是在认识上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混淆问题性质,“宽容”不是“纵容”,容错的前提是“错”,容错不等于免于处理,更不能一容了之,甚至打着“三个区分开来”旗号为日常失职失责甚至是违纪违法行为“松绑”。如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或者假借集体决策为个人谋取私利等行为显然不符合“三个区分开来”的条件;反过来,干部在工作领域推进深化改革、应对突发事件、服务群众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因无心之失出现过错的应予以考虑,如某干部在脱贫攻坚中为增加贫困对象收入,因政策把握不准,为不符合政策的贫困户错误办理了扶贫贷款,事后也积极整改主动挽回损失,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对其容错,以诫勉谈话的方式对其提醒告诫,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在程序上注意方式方法。容错处置涉及干部的声望和名誉,需要谨慎处理。对于如何启动、申诉程序、谁来核查、怎样公开等环节,要通过合适的方式方法,既细化具体避免简单形式化,又把握尺度避免对涉事干部的反复牵扯;既切实解决涉事干部因顾虑“不愿澄清”的问题,又要避免因程序不周而被“小题大做”的问题。如某干部因工作较真雷厉风行,被人信访举报,相关部门在深入核查研判后,在其所在单位的内部党委会上通过简易程序为其澄清,既体现组织权威定分止争的正面效应,又控制范围避免流言蜚语的进一步发酵扩散,让该干部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总之,容错是手段,纠错是目的,帮扶关爱更是关键,通过核查正名等全流程让党员干部打消“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避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的局面,纠正“光看不干”甚至“躺平侧卧”的不良心态,创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氛围提升。《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更好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当前全社会推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整体氛围还有待提升,还需要深入推进“三个区分开来”的教育指导、宣传引领等相关基础环境建设。一是通过案例指导,提升统筹明晰“三个区分开来”的实践支撑。近年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编印了6期“三个区分开来”的典型案例,为相关部门更好把握工作尺度提供参考;相关主体通过部门之间联学联建,听取专业部门和专家交流等方式,提升了处理同类问题的能力。二是通过宣传培训,形成全社会正确认识“三个区分开来”的取向。尤其要针对社会上对于“三个区分开来”容易出现的误区,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要义,明确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的区别,让党员干部明晰“公”和“私”的边界。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明确对“三个区分开来”的认识:“三个区分开来”不是什么错都能装的“筐”,而是保护敢于担当作为的“港”;不是追责审结后的“补救”,而是流程原则的“贯通”;不是仅适用于涉事干部这一“少数”,更是旨在团结凝聚激励广大干部这一“多数”。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纠风惩腐是政绩,保护干部也是政绩”的社会共识,推动“三个区分开来”从“一家做”到“大家做”,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真正激发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作者为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联研究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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