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泉/文
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历史坐标下,党的自我革命是永恒课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其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以下简称“三化”)水平,直接关系到自我革命的成效与质量。纪委书记作为“三化”建设的重要组织者和实践者,必须在深刻把握其内涵要求的基础上,将“三化”建设融入政治忠诚淬炼、履职担当实践和能力素质提升全过程,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以“三化”建设固本培元,铸就坚不可摧的政治忠诚与监督精准性
“三化”建设的核心要义之一,在于以规范的制度、法治的思维、正规的程序,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将政治忠诚内化为行动自觉,外化为精准有效的政治监督。
“三化”建设是淬炼政治品格的“熔炉”。规范化要求将政治原则、政治要求细化为具体的工作规则、操作流程,确保“两个维护”等根本政治要求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中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法治化强调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职用权,要求纪委书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治轨道上践行对党忠诚。正规化则通过健全组织体系、优化运行机制,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行动统一和步调一致。因此,投身“三化”建设,本身就是对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实战检验和持续提升。纪委书记必须带头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并将其转化为推动“三化”建设的具体思路和举措,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一项制度设计、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次监督检查,都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政策初衷。
“三化”建设是提升政治监督质效的“引擎”。政治监督要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离不开“三化”的支撑。规范化建设要求制定清晰的政治监督清单、台账和评价标准,使监督内容更聚焦、靶向更明确。法治化建设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确保监督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监督结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正规化建设要求完善政治监督的启动、实施、报告、反馈、整改闭环机制,确保监督过程有序、结果有效。以“纪委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纪委书记应着力推动构建“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闭环监督体系。例如,在监督“国之大者”落实中,不仅要看表态,更要通过规范的程序检查决策部署是否转化为具体行动、实际成效;在开展巡视巡察时,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建立法治化、规范化的整改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政治隐患。
“三化”建设是净化政治生态的“利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将监督嵌入权力运行全过程,压缩权力任性空间。法治化的监督执纪执法,强调事实为上、证据为王、程序公正,能够有效防止选择性监督、随意性执纪,确保处理结果公正服人,从而进一步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以“三化”建设明晰权责,推动“双重角色”担当更协同高效
“三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明晰权责边界、优化协同机制。这为纪委书记精准定位“监督专责机关负责人”和“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协助者”的双重角色,实现监督与协助的有机统一,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和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方面,以规范化、法治化赋能监督“主角”,让执纪执法更有底气、更具权威。“三化”建设要求全面梳理、修订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工作规定、业务流程和文书模板,形成统一、规范、权威的操作指南。这有助于纪委书记带领队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各环节,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特别是规范“走读式”谈话、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既能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又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在派驻监督中,规范化建设要求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关系、报告程序等,使“探头”作用发挥更精准、更规范;法治化建设则要求监督建议、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送达、督办、反馈等全过程规范合法,提升监督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正规化的队伍管理和考核评价体系,才能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善于斗争。
另一方面,以正规化、制度化厘清协助“推手”定位,促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三化”建设强调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党委(党组)的协调协作机制。通过规范化设计,可以明确纪委向党委汇报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落实的具体方式和程序,使协助内容更清晰、路径更顺畅。通过制度化安排,推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述责述廉、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协助党委构建起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完整责任链条。纪委书记应善于运用“三化”建设成果,积极推动建立党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研究重要案件等制度化机制,将纪委的监督成果有效转化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治理效能。同时,在协助过程中也要坚持监督的独立性,对发现的问题该报告的坚决报告,该提醒的及时提醒,做到协助不包办、到位不越位。
三、以“三化”建设锤炼内功,实现能力素养与自我约束的双重跃升
“三化”建设既是工作要求,也是能力标尺,更是自我约束的护栏。它要求纪委书记不仅要在推动工作上体现“三化”,更要在自身能力建设和廉洁自律上践行“三化”标准。
将“三化”要求融入能力提升全过程。统筹管理能力的提升,需要借助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闭环式落实等规范化工具,使各项工作任务可视化、可追踪、可考核。改革创新能力的激发,应聚焦“三化”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如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精准度、探索“室组地”联动规范化模式、完善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机制等,并将成熟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攻坚克难能力的增强,则体现为严格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熟练掌握并精准运用各项法规制度突破案件,依法依规应对风险挑战。规范化、法治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本身就是攻坚克难的利器。
以“三化”标准强化执纪执法综合效能。在监督环节,要推动监督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健全规范的问题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在执纪环节,要严格规范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程序,统一证据标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尤其要注重规范化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规范案例剖析、忏悔录运用、处分决定宣布程序等,增强“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在推动治理环节,要规范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督办、反馈和评估,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三不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
用“三化”铁律筑牢拒腐防变坚固防线。“三化”建设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纪委书记必须带头执行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要自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登记等内控制度。要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社会交往等行为,主动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要完善接受各方面监督的机制,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轨道上阳光运行。通过以身作则,引领锻造一支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纪检监察铁军,确保“打铁的人”首先成为“铁打的人”。
纪委书记作为关键力量,必须深刻认识“三化”建设的战略性、基础性意义,自觉将其作为提升政治能力、强化履职担当、锤炼过硬本领的总抓手,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作者为安徽开放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