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以宏阔视野擘画了未来五年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蓝图。《建议》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将就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与动能转换的关键期,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唯有以就业优先为战略支点,通过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优质岗位,才能实现经济循环的良性互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民生根基。
一要锚定就业优先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就业是巩固执政根基的政治任务。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在于人民。就业一直都是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只有通过高质量充分就业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才能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并更加信任与拥护我们党。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达67%,城镇新增劳动力与存量劳动力再就业需求叠加,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要把就业作为政治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解决就业问题作为检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确保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就业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根本。就业是劳动者获取收入、实现自我价值的主要途径,也是家庭幸福的重要支撑。2024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达56.5%,凸显了就业的民生基础性作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就业质量提升与劳动者全面发展相结合,实现从“有没有岗位”到“岗位好不好”“发展空间大不大”的转变,让劳动者在高质量就业中实现体面劳动与全面发展。就业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就业与经济发展互为因果、辩证统一。稳定就业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唯有就业稳,方能人心稳、社会稳。同时,就业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充分就业能扩大内需、提升劳动生产率,为经济增长注入持久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关键阶段,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既是应对短期经济波动的现实需要,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策,通过就业与产业、消费、创新的良性循环,从而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支撑。
二要激活各类市场主体以发展促就业的巨大潜力。以结构性改革破解就业供需矛盾。当前我国就业主要挑战来自劳动力供给与产业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需协同发力破解。供给侧要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培育就业增长点。教育端要精准对接需求,高校调整专业设置、强化实践、推行“校企协同”培养,职业教育聚焦“高精尖缺”领域扩大“订单式”培养,同时要协助地方政府建立覆盖城乡的终身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制度,持续提升技能人才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主体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民营企业贡献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因此,必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行“一网通办”并减轻税费负担,让市场主体“活下来、留得住、发展好”。要破除民营经济发展壁垒,保障公平竞争。要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降低担保贷款门槛,建设国家级孵化基地,发挥好“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同时强化中小微企业“就业蓄水池”作用,对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税收减免,稳定企业用工规模。以规范新业态拓展就业新空间。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已吸纳超8400万从业者,占全国职工总数21%,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凸显。要完善劳动保障政策,明确平台企业与从业者劳动关系标准,推动其纳入社保体系,探索“灵活参保、弹性缴费”方式解决“参保难、转移难”。加强监管与维权,打击欠薪、违法用工等行为,建立维权绿色通道。推动新业态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直播电商”“乡村旅游”等,带动农村劳动力、城镇下岗职工就业,形成“新业态促就业、就业促消费”良性循环。
三要精准提升关键重点群体就业质量。高校毕业生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高校要多措并举促进其高质量就业,要强化就业指导,提升职业规划课程质量,邀请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行业专家授课,引导毕业生树立“职业无高低、奋斗有价值”的就业观,鼓励其到基层、中小企业及国家重点领域就业。要深化校企合作推行“实习—就业”直通车,推动国企、事业单位及基层项目扩大招聘。支持毕业生参与社区养老、托育等服务,落实相关补贴。建立困难毕业生“一人一策”帮扶机制,为脱贫家庭、残疾等毕业生提供求职补贴与技能培训,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同时设立创业基金、建设孵化园,通过税收减免等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2024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9973万人,必须通过制度创新破解其就业难题。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破除城乡就业壁垒,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及城乡劳动力市场统一,实现就业信息与社保服务互联互通。对接制造业、服务业升级需求,依托“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电工、焊工等紧缺工种培训,提升其就业竞争力。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根治欠薪问题,扩大社保覆盖面,推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及医保跨省异地结算。对返乡创业者给予场地支持与创业担保贷款,推广“返乡创业园”带动就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要优化“阳光安置”政策,扩大事业单位、国企安置比例,鼓励其投身基层治理、应急救援等领域。建立就业指导中心,提供职业测评、岗位推荐、创业孵化等“一站式”服务。要对接市场需求开展无人机操作、网络安全等热门技能“订单式”培训并发放等级证书。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与社保补贴,营造尊崇军人的社会氛围。困难群体就业是民生保障的底线。要对零就业家庭、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等实施“优先扶持、重点帮助”,扩大公益性岗位规模托底安置,确保“应保尽保”。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载体,开发社区网格员、养老护理员等岗位吸纳其就近就业。鼓励企业设立“爱心岗位”,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
四要构建系统协同的就业保障体制机制。健全政校企三方协同机制是核心。政府需将就业优先政策纳入宏观调控,财政要向就业倾斜,建立目标责任制并纳入绩效考核。高校要建立“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动态调整专业,强化双创教育。企业应履行责任,推行灵活用工,积极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相应环节。同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提升劳动者终身就业能力。构建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是支撑。要整合资源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推动服务向农村延伸,设立乡镇服务站打通“最后一公里”;培育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满足多元用工需求。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是保障。要整合多部门数据,建立全国监测平台,实时追踪重点群体就业等指标;针对就业风险制定预案,储备岗位并及时帮扶失业人员;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劳动光荣、就业可敬”氛围,缓解就业焦虑,稳定社会预期。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通过结构性改革拓展就业空间,通过精准施策保障重点群体就业,通过系统协同形成就业保障合力,让劳动者“有业可就、有技可施、有酬可享、有梦可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民生根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作者为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皖西学院研究基地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