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需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注重创建示范实效。示范创建作为“以点带面促提升”的重要抓手,其“实”与“虚”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政策落地成效。示范的“范”,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是让群众摸得着的实惠。示范创建要在尊重规律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在注重实效的基础上勇于创新。
现实中,少数地方往往将“好经”念歪,将示范创建、评星达标视为“刷政绩上分”的捷径、“短平快出彩”的“敲门砖”。由此催生出各类形式主义的“虚范”:“一夜绿化”“突击整改”的背后是“一次性验收、缺乏回头看”的考核偏差;不顾本地实际盲目攀比,举债搞创建、突击砸投入,甚至肆意向企业摊派费用、向群众转嫁成本的背后是将“形式完备”等同于“工作到位”,把“上级认可”凌驾于“群众需求”之上,企图用“局部亮点”掩盖“整体短板”的政绩观扭曲问题。这些问题看似是执行层面的方法偏差,实则是政绩观错位,不仅浪费公共资源,引发社会矛盾,还助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损害政府公信力。
如何亮出“实范”?要在思想层面上进行“靶向纠偏”。一方面“明方向”,用“实范”案例树标杆,拆解“实范”在改善民生与赋能发展上都是怎么做的,明确政绩是让群众“办事更顺、收入更高、生活更舒心”中获得真实幸福感与满足感,是从“产业有后劲、治理有方法、民生有保障”的可持续成果中,树牢“以人民为中心、以实效为导向”的正确政绩意识。另一方面,要“划红线”,对“虚范”案例敲警钟,深挖“虚范”造成的资源浪费、基层负担,用“成本账”“民心账”让干部认清“唯上不唯实”的危害,从认知根源扭转“重形式、轻实效”倾向。
在实践路径上紧扣群众需求。创建前要做足“需求调研”,通过夜间茶话会、一线走访调研等方式摸清痛点难点;推进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山区侧重“乡村振兴示范”、城区聚焦“民生服务示范”,避免“一刀切”;后期还要引入“群众评价”,建立“线上+线下”双反馈渠道,让群众通过政务APP评价创建成效,并将结果与创建成效考评挂钩,树立“群众认可优先”的导向,让干部真正把精力放在“群众满意”上。
在考核机制上精准“填补漏洞”。指标设置上紧扣群众满意度、实际成效,大幅减少“横幅数量、宣传稿篇数”等无效指标,增加“群众增收幅度”“项目运营年限”“基层负担情况”等核心指标占比,并将“推广适用性”纳入考核,防止“盆景式创建”。同时,用好“回头看”机制,改变“示范创建与资金直接挂钩”的单一模式,化“成效”为“长效”,避免为争资金盲目创建、创建后缺乏长效运营。
需要明确的是,强调“实范”并非否定探索创新。我们反对的是“劳民伤财的花架子”,不是“惠及群众的新法子”;拒绝的是“为政绩的假示范”,提倡的是“为民生的真创新”。创建示范这场“实效考试”,考卷上没有花里胡哨的加分项,阅卷人始终是老百姓。“实范”不是短期亮相的“盆景”,而是长期受益的“风景”;不是向上级邀功的“工具”,而是服务群众的载体。唯有把正确政绩观刻在心里,把群众满意度握在手里,挤掉形式主义“泡沫”,留住为民服务的“干货”,才能让示范创建真正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加油站”、连接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最终实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初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注入强劲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