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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留痕”为“留绩”
2025年09月08日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这根“针”,本应是穿引政策、缝合民生的“绣花针”,却往往被层层叠叠的形式主义“茧房”紧紧缠绕、动弹不得。当驻村书记的深夜灯火,照亮的是表格而非乡亲的泥泞小路;当“小巷总理”的指尖,在键盘上敲击“打卡”而非丈量街巷的烟火……这堆积如山的“痕迹”,早已不是工作的注脚,而是对实干与实绩无声的蚕食。前段时间,中办、国办利刃出鞘,《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再次直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从上至下撕碎留痕主义的“遮羞布”,让实绩的丰碑在基层拔地而起。

这张名为“留痕主义”的巨网,盘根错节、毒害不浅:其一,“纸山压脊”。“红头”文件被严控?无妨!“红头”变“白头”、正式改便笺、多文合一涌向基层,文牍之海淹没实干之舟。其二,“夜会不休”。“传达不过夜”的“政治速度”,催生出“夜会不休”的荒诞。深更半夜,灯火通明,口号震天,看似高效,实则内容空洞。其三,“唯痕不可”。考核这根指挥棒,在一些地方扭曲成“唯痕迹论”的“索命绳”。在重“痕”轻“绩”的魔咒下,基层干部深陷文山会海、报表迎检的泥沼,更有层层加码的“责任状”如泰山压顶。

病根何在?“痕迹主义”是治理惰性与权责倒错的畸形怪胎。从思想深处,一些“甩手掌柜”将“属地管理”异化为“属地全责”,把本该自身扛起的千斤重担,巧妙地用“痕迹”的包装纸一裹,便“精准投送”给基层。在制度层面,扭曲的考核体系奉“痕迹”为圭臬,这失真的标尺因“易操作”而大行其道,无形中鼓励了形式上的繁复表演,掩盖了实质工作的苍白无力。更深层的是治理理念的“癌变”,当“留痕”成为规避责任的“金钟罩”、粉饰无为的“功劳簿”,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根本使命,便彻底悬置,沦为镜花水月!

《若干规定》正是洞察病灶后的一剂猛药,其破局之道在于,厘清边界,权责归位,斩断“甩锅”链条。要求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若干规定》为权责错配画下休止符——上级法定职责,休想再“击鼓传花”;确需基层协同,其资源和权限必须同步下放,“权随责走、责权对等”。同时,大力拆除“责任状”、“一票否决”等“形式主义枷锁”,让基层干部从无谓的“挂牌”“夺牌”角斗场中解放,心无旁骛,回归主战场。

考核革命,实绩为王。破除“留痕”积弊,核心在于重塑考核指挥棒。《若干规定》要求考核聚焦实质、大刀阔斧做减法,警惕滑入“内卷化”深渊。各地唯有痛下决心,实现从“数纸片”转向“看实绩”、从“描过程”转向“问结果”、从“对报表”转向“听口碑”等考核体系的根本转变,真正让客观数据、刚性规则,尤其是群众满意度成为至高标尺,慎用、少用简单粗暴的排名,基层干部才能挣脱“做给上面看”的表演焦虑,将心思和汗水,浇灌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沃土之上。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铁腕执行。《若干规定》落地生根,需有“动真碰硬”的决心与韧劲。监督之网必须织紧织密,尤其要打通基层“自下而上”的诉求通道,让任何“增压”行为无处遁形。唯有让制度长出“钢牙利齿”,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刚化、实化,挤压“弹性空间”,才能确保减负的甘霖穿透层层阻隔,真正滋润基层干涸的心田。

破“留痕”虚妄,立“实绩”丰碑,既是对《若干规定》精髓的践行,更是对“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古老箴言的铿锵回响。卸下形式主义的千斤重枷,基层治理这驾轻车壮马,才能满载民心所向,在民族复兴的壮阔征途上蹄疾步稳,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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