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曰:“公事不私议。”即公事要按照正确的原则,依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在公开场所办理,不能在私下里处理。
古往今来,“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是大家熟知的官箴,历来为清官廉吏所恪守。史料记载,吴起为楚悼王“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司马光任宰相后,于客厅挂“客位榜”告知众人:“若只是请托私信,呈来也无果。”明代陈道铁面无私、清谨奉法,曾在门上贴出“只理公事,私谒请回”的字条。同朝代廉吏王翱为谢绝请托、秉公办事,在任期间“门无私谒,权势请托不敢行”。
若公事私议,私门洞开,私谒必趋之若鹜,络绎不绝。长此以往,私谒成风,公权不公,必将危及公平正义。
当今社会生活中,有些人把“公事公办”误解为“没有人情味”“摆架子”“一根筋”等,而本来就应该顺理成章的“公事公办”反而被认为是不合时宜。正因如此,托关系、走后门、送好处在少数地方成为常态。有些为官者,因过不了“人情关”“廉洁关”而被围猎,把公事公办变成了公事私议。
防止公事私议,关键在于国家公职人员要树立公权为公的理念,严守规矩,规范做事,制度面前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所有人一律平等,不能把该干的事情看成是“恩赐”,把公家的图章变成赚钱工具,要么让人“留下买路钱”,要么通过克扣做交易,搞“权力寻租”。
手握公权之人,要公私分明,门绝私谒,存公道之心,行公正之事,不给私谒请托者以可乘之机。公私分明是损公肥私、假公济私者的天敌,也是拒私谒于门外的法宝。正如《韩非子》所言:“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
在共产党人心中,公与私界限分得很清。新中国成立后,许多亲戚、故旧给毛泽东写信,有的寻求帮助,有的提出要来北京工作。对此,毛泽东定下规矩:“凡是要来北京看我的,一律谢绝;如果不听,偏要来,路费由他自己出;来了我也不见,公家也不接待。凡是要求我找工作的,我这里是‘四不主义’: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不写信。”他还定下“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的家训。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党员干部:“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党员干部应当时刻秉持公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做到严格自律、公私分明,牢记宗旨,用权为民,坚决杜绝公权私用、以权谋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