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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确政绩观把握“为”与“不为”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6-03-10作者:周嘉娟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决定着工作的方向与成效。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明确该为何事、当如何为、不可为谁,把握好“为”与“不为”的辩证关系,才能摒弃虚功、务求实效。

以正确政绩观锚定“该为”的方向,在守土尽责中彰显担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句朴素的话语为党员干部确立了行为准则与价值标杆,时刻提醒着他们肩负着为人民谋幸福的伟大使命。身为党员干部,身处其位就当尽其责,手握公权就当谋其政,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能打折扣、搞变通,要一以贯之;切实保障民生福祉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用心用情;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不能存侥幸、搞敷衍,要未雨绸缪。倘若只想“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那便是与正确政绩观背道而驰,将“安分守己”异化为“无所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把“该为”的责任扛在肩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直面矛盾问题,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以正确政绩观涵养“善为”的本领,在攻坚克难中提升能力。干部干事创业,既要敢为,更要善为;既要敢想敢干,更要会干事、干成事。当前,发展面临新挑战,改革进入深水区,诸多工作无法按图索骥,没有现成答案可循,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勇于破除路径依赖,敢想敢闯敢试,在“能为”“可为”的领域“善为”,主动作为。善为,贵在立足实际,不盲目跟风,谋划产业发展就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推进民生实事就紧扣群众实际需求,在“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中找到最优解;善为,难在久久为功,不图一时之名,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潜绩,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各项基础工作,一锤接着一锤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在实践中锤炼“善为”的能力,既要有敢为天下先的闯劲,更要有谋定而后动的理性。

以正确政绩观守牢“不为”的底线,在知止有界中永葆初心。政绩观不仅体现在“做了什么”,也体现在“不做什么”;不仅考验担当作为的能力,更考验拒腐防变的定力。“不为”是党纪国法的铁规矩,更是党员干部修身立命的硬约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姓“公”不姓“私”,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不能为了显绩“造盆景”、为了短期利益牺牲长远发展。要始终把“不为”铭记于心,恪守不该为的绝不为,坚决不碰红线、不越底线、不踩高压线,以“有所不为”坚定“心有所畏”。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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