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要求“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既要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又要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凸显了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正风肃纪反腐中的根本作用,深刻揭示了制约监督权力的基本路径,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就是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轨道,用制度监督、规范、约束、制衡权力,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而不被滥用。历史经验和教训一再表明,缺少制度约束,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有了制度支撑,反腐倡廉就能形成常态长效。新的征程上,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供给,严格制度执行,切实提高制度治权、依规用权的有效性严肃性,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不给权力脱轨、越轨留空子,前提是扎紧、扎好制度笼子。笼子扎得不紧,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性、原则性强,必须有一套科学完备的制度来规范。因此,要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制度规定,尤其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同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推动制度建设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既避免过于笼统也防止繁琐冗余,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权威在于公正执行。好的制度不执行,就会形同虚设;好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就是一纸空文。当前虽然总体上已进入有规可依的阶段,但有规不依、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避免“纸笼禁虎”式有禁不止难题,必须着力提高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这就意味着,只有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防止制度空转,对“闯红灯”“翻栅栏”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才能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有效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
对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来讲,制度执行得好不好,关键在“一把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尤为重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应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当好遵守制度的带头人、执行制度的“铁面人”。广大党员干部须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认识到法规制度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将党纪国法内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在纪律规矩的边界内正确行使权力。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就能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引领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