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第十五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授予8名个人和2个群体“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40名个人和10个群体“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安徽省王友田、王庆龙二人荣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王友田与王庆龙,一位以重伤为代价守护邻里周全,一位以生命托起他人重生希望,他们用无畏行动深刻诠释了人间大爱与浩然正气。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见义勇为者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仗义出手,彰显了英勇无畏、惩恶扬善、扶危济困、匡扶正义、舍己为人、乐于奉献的崇高品格,生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此次表彰大会,不仅是对他们个人壮举的肯定,更是对这种精神的弘扬。
面对危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但总有人选择“逆行”。他们都是普通人,没有超凡能力,却在关键时刻迸发出惊人勇气。这种勇气无关职业、年龄,而是源于对生命的珍视,是人性中最珍贵的亮光。
曾几何时,“扶不扶”“救不救”的讨论折射出社会的焦虑:有人因见义勇为受伤却无人承担医疗费用,有人因救助行为被误解甚至追责。破解这些困境,需要国家完善法律保障和激励机制。从明确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到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制度,再到通过保险机制分担风险,让制度成为坚强后盾,消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让“该出手时就出手”成为社会常态。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制度化的关怀机制,确保见义勇为者生活有保障、困难有人帮、未来有希望,使“德者有得、勇者有荣、义者有誉、助人有福”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激励更多人投身义举。
“一人兴善,万人可激”。见义勇为更需全民接力,让善意成为社会风尚。社会的进步,从来不是独善其身的精致,而是守望相助的温暖;文明的生长,从来不是风平浪静的安逸,而是危难面前的携手。要树立鲜明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事迹,宣传群众身边的善行义举,深入挖掘事迹、人物背后的时代精神和人性光辉,宣传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关心关怀,形成“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让“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坏人有人斗”成为群众身边普遍的社会现象。
见义勇为者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他们用行动告诉我们:善良从未缺席,勇气就在身边。表彰英雄模范,不仅是为了铭记那些惊心动魄的瞬间,更是为了让这种精神蔚然成林。呵护这份勇气,弘扬这份善良,让见义勇为蔚然成风,我们的社会必将更加温暖、更加向善。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