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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防范干部“乱作为”的堤坝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4-09-11作者:沈泉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强调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其中,首先要着力解决的就是干部乱作为问题。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全会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层面提出解决干部乱作为问题,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到干部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急功近利、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寅吃卯粮、举债度日,甚至搞“统计造假”“虚假政绩”等,主要还是因为政绩观发生偏差。聚焦解决干部乱作为问题,要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机制,多管齐下、综合施治,筑牢防范干部乱作为的堤坝,引导督促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根本在增强党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政绩观才能不出偏差。这就要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引导领导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锤炼党性,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取向,涵养“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胸襟,增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政绩。

关键在树立导向。选人用人导向对政绩观具有重要影响,用什么样的人就是倡导什么样的政绩观。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大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为民造福,坚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干部;坚决不用那些政绩观不正的干部,已在领导岗位上的也要进行调整,更好地发挥干部选拔任用的风向标作用。同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要害在强化考核。政绩考核发挥着“指挥棒”作用,深刻影响和塑造着党员干部的政绩观。政绩考核“考什么”,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干部“干什么”。既要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优化指标设置、列出负面清单、划出底线红线,推动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得民心的事,又要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坚持以考促改、以考促用、以考促建,真正使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引导领导干部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

重点在严格监督。干部乱作为,往往打着干出一番业绩、为民造福的幌子,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制约尤为迫切。坚持把政绩观错位问题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重要内容,注重发挥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作用,特别是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突出“一把手”这个重点,综合运用好各类监督检查成果,全面检视领导干部政绩观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偏差,有效防范和纠正乱作为问题。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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