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党员干部要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在坚守底线的路上奋勇前行。
要有对党忠诚的大德。对党忠诚作为最鲜明的政治品质、也是第一位的要求,是支撑我们克服重重困难、抵制各种诱惑的精神力量。“我们党一路走来,经历了无数艰险和磨难,但任何困难都没有压垮我们,任何敌人都没能打倒我们,靠的就是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在革命年代,有陈延年、陈乔年、方志敏等先辈们用冲锋陷阵、舍生忘死诠释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和平年代,“百姓书记”王伯祥、“四有书记”谷文昌等都是对党忠诚的时代楷模,始终践行入党时的铿锵誓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的事业在哪里,奋斗就跟进到哪里,九死而不悔。
要有造福人民的公德。“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来自人民。回望百年来时路,我们党坚持依靠群众力量,始终与人民在一起,为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幸福生活而奋斗。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我们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同样离不开人民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员干部要将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服务人民之德,用情用力服务、尽心尽责履责,将为民谋利作为毕生追求,将个人价值体现在平凡而伟大的事业之中。
要有修身律己的私德。重品行、严私德,是我们党在历史中形成的重要经验和精神财富。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中国传统文化始终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追求,留下了许多公私分明、家风清正的故事。我们党自成立起,就继承这一文化内涵,坚守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党员干部要坚守我们党独有的集体品质和红色家风,自觉加强私德品格修养,追求高尚情操,学习廉政文化,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责任编辑:史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