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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08-19作者: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教师刘伶利,2014年被查出卵巢癌,生病期间遭学校开除。母亲哭求校方帮继续买保险遭拒,校领导说“不要给我哭,我见这样的事情挺多的…”14日,因癌症并发心脏病,32岁的她离开了人世。学校的行为是否合法?教师患癌被开除,反映了哪些问题?

律师:学校的行为系违法

@蔡翔:这是一种逃避企业法定义务的行为,刘伶利的要求很低,就是医保别停,可是学校还是把她开除了。学院没有对教师的人文关怀,没有依法办事,在明知刘伶利患病并电话请假的情况下,还依然认为刘伶利是旷工,缺乏对教师的必要关心。

@小肉丸儿呀:法院都判了就强制执行啊,这种人就是看谁拖的过谁,最后病人家属也就不了了之放弃了,法律是否应该强制执行呢?

学校无情,学生怎能有爱?

@JieWolf:兰州交大校训的第一个词便是:尚德,发生这样的事请问尚德何以存在?这样的学校何以存在? 从这个学校走出的每一个学生身上都背负一种耻辱,他们的母校居然是这样的。

@淌涽水:我不知道他们如何对待教育,但我看见他们如何对待老师和孩子! 学校都这么无情,如何教出有爱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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