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有媒体报道温州(楼盘)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发热议和关注。近期媒体报道“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不少网民担心,量大面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会在几十年后集中出现,“到期房”如何续期?不续期还能住吗?请一起来说一说。
说好的70年到期免费续期哪去了?
@kaiak:政府从来没说过免费续期。《物权法》只说到期后“自动续期”,没说这个自动是免费给的。而《土地法》则说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使用者支付使用权出让金。
@云天回响:假如你租用别人的东西,不管他是什么东西,租期到了你可能免费继续使用吗?答案显然是不可能。如果你想续租,必须得继续掏钱才能继续使用。
消除百姓房屋土地使用权焦虑
@fengjing:有关居民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并不是现在才出现,早在若干年前,就曾为此事进行过热烈讨论,但是,讫今为止,没有一个明确规定。
@花家怡园:尽管尚没有形成大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现象,但是,这终究是一个需要明确和解决的问题。有关方面应当尽早拿出办法,避免矛盾集中爆发时再匆忙上阵,也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广大居民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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