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长期以来,各地在干部“上”方面创新不少,在“下”方面却鲜有有益探索。对不少领导干部来说,只要取得一定政绩,并且“不犯事”,多半能够顺着“阶梯”一步步往上走。然而,一旦“上去”之后,想要正常“下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其中明确规定要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的干部进行调整。又到地方换届年,让不干事的干部腾出位子,你有何见闻和思考,请一起来说一说。
对待官员的“下”要有正常心态
@李奕:从根本上说,从政为官只是诸多职业选择中的一种。既然如此,领导干部也就享有“自然下”“主动下”的权利,也就可以在程序规范的前提下选择离开领导岗位。对于领导干部正常的“下”,人们不必大惊小怪,完全可以平常心视之,摒弃那种“‘下’的干部不是贪官就是坏蛋”的过时想法,破除“干部‘上荣下耻’”的陈旧思维,营造干部“能下”的良性舆论氛围。
让群众百姓切实参与到干部评价当中来
@昆明阿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在于改变现在干部只能进不能出,只能上不能下,责、权、利不对等和干部任命选拔入口单一的弊制。首先是要大张旗鼓的承认普通劳动者的劳动价值,而不是大肆宣扬精英的劳动价值。其次,干部选拔任用优先考虑的是责任而不是待遇,即去竞争干部应该是我有这份责任心和能力,而不是是因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比普通劳动者强。
@筑梦人34242226:尤其是基层干部,必须接受媒体和当地群众的评价与监督,群众的评价和口碑是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