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泉州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吴达君因为在联系招聘面试的时候,与一位大三女生发生口角,吴连发十几条侮辱性的短信,被对方转发在微博上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泉州市有关部门作出了撤职和开除党籍的处分。辱骂他人在常人看来是素质低下的表现,但远达不到受处分的程度,对这位官员的处罚重吗?请你一起来说说。
为什么要骂人,是否有内情?
@感激chen:这位女同学值得赞,遇到那些无赖兼无耻之徒就应该还以颜色,给以警醒!
@纱夏小姐:一般来说应该面试时间不会这么晚,其次人家不来就不来呗,不录用就好了,究竟为什么要骂人,觉得肯定有内情,而且一般人是没有办法说出这种话的。
党纪严于国法,污辱群众就该被处分

@蓝色之星:党纪严于国法,这位官员不会不知道。身为领导干部却口出狂言,其素质和能力也可见一斑,对其处罚合理恰当!
@高路 :为了几句骂人的话,丢了官职,连党籍都不保,从过往经验上看是个很少见的事。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又在情理之中。党纪国法都对公职人员的言行举止有严格的规定,辱骂他人是零容忍的事。因为这个职位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污辱群众,他服务的资格就该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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