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公布,在官场引起强烈反响,人民论坛网昨天整理议题《10类干部要“下”,如何护好“乌纱帽”》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今日根据各地评论员投稿,从“干部能上也能下,畅通双车道”角度再次解读新政,以飨读者。

激活干部“能上能下”这盘棋
王新:这次规定出台的最大亮点就是中央“出快刀”夯实“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的执行与落实,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强化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坚强决心。从推动意义的角度来看,“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的出台不仅可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有效预防“岗位腐败”,同时对完善干部任免制度和打造廉洁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积极作用。
诚然,实现干部“能上能下”的双向结合才是干部管理机制的最佳展现,但是,就目前的政治生态而言,只有夯实干部的“能下”机制,才能真正打开干部的“能上”空间,方可构建科学严密、和谐有序的干部管理制度。为何这样说呢?
在笔者看来,一方面,从规定可以直观感受到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即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干部作风问题,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也就是说,只有凸显干部“能下”的重要性,才能真正激发规定的警示作用和指引效果。另一方面,倘若真正能够将“能下”干部管理机制这步棋激活,那么就能起到纯洁干部队伍、净化从政风气的实际作用,为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用心实干的好党员、好干部和好同志拓展“能上”的合理空间。此外,就制度设计的逻辑而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可以说,解决好“能下”问题是发挥“能上”干部“从政指挥棒”作用的重要基石,干部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必须严格遵循这个“大逻辑”。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既是破除干部管理瓶颈、盘活政治难题的必然要求,也是彻底清除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战略需要。因此,唯有夯实干部“能下”这篇大文章,才能释放干部“能上”机制的实际效果,才能激活干部人事制度的“源头活水”,才能凝华出风清气正、尚能尚德的政治好生态!
走好“能上能下”“三步棋”
何顺荣:推行“能上能下”旨在优化干部结构,提高行政效率,让干部队伍成为“一潭活水”。所谓的“上”与“下”并不是纯粹的搞“一刀切”,并不是将“调下”的干部“一棒子”打死,让“上任”的干部从此“飞黄腾达”、高枕无忧。为此,党员干部要走好“心理”、“思想”和“行动”“三步棋”,在心理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作出表率,让“能上能下”落到实处、在基层“生根发芽”。
卸下心理包袱,打消消极情绪。提高认识、摆正心态是走好整盘棋的“良好开局”,一方面作为“调下”的干部要服从组织安排,放下身段,针对存在的问题,补足自身所缺,时刻为“复出”做准备,切勿牢骚满腹、心灰意冷、自暴自弃或是一蹶不振,甚至唱“反调”、撂工作挑子。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要破除陈旧思想,正确树立舆论导向,努力改变对领导干部“上”与“下”所存在的“上必有功、下必有过”的偏差认识,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拧紧思想发条,提升干部危机感。部分领导干部由于年龄偏大或在同一个岗位待的时间过长,认为自己的能力已经达到“瓶颈”,没有提升的空间和必要,思想总处于一种“疲劳”的“亚健康”状态。为此,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能上能下”为“跳板”,牢固树立“无功就是错,平庸便是过”的为官思想和“本领恐慌”的忧患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时刻保持危机感和紧迫感,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开足行动马力,补齐自身短板。面对新常态给予的机遇与挑战,党员干部要以“马上就办”为行动引领,立即付出行动,常举“严”、“实”之尺,自觉将自身“摆进去”,充分发扬“活到老、学到老”的良好风尚,将学习常态化,真正做到“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树典型”,齐读“有字之书”和“无字之书”,防止上演“旧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尴尬局面,用实际行动打破固守已久“铁坐骑”和“铁饭碗”。
走好“三步棋”,摆正心态、筑牢思想防线、提升自我,才能扬起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之风帆,为干部队伍输送更多新鲜血液。
干部“能上能下”重在“上下并重”
胡文艳:《规定》以问题为导向,旨在推进官员“能上能下”,重点是为“能下”打通了通道。如何真正解决好干部“上下”的问题呢?关键取决于对“上”和“下”的理解,
“上”是一种能力。在选人用人不断走向规范化,“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正不断成为选人用人的新常态的情况下,如何适应当前形势,做到组织让你上的时候你就能上,是当前应当认真对待的问题。干部要不断提高自我能力,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标准,转换思路,开拓创新,既能踏踏实实干事,还能在干事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领悟方式方法,不断改进,提高处事能力。做会干事、有方法的“活参谋”,不做当中转,干汇报的“死机器”。在复杂多变的形式下,要能遇事泰然自若,有条不紊地处理,而不是干着急和向上级领导抱怨诉苦。只有不断提升办事能力、思考能力、创新能力,把“三严三实”的要求铭记于心,实干于行,才能具备“上”的条件,才能在组织需要你“上”时就能上来干事,担负得起组织交付的任务与责任。
“下”是一种胸怀。基层工作多而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既要配合上级各个部门工作的落实,又要深入基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许多干部往往会觉得分身乏术,疲于应对。正因为如此,许多干部往往只想到如何“上”的问题,而不愿去承担如何“下”的责任。为改变这种现状,首先,必须加强对干部的心理教育,把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促使干部树立“为官”就是担责,不是终生“做老爷”的观念,让每个干部都能做到既有“上”的愿望,也有“下”的心理,教育干部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流转。其次,改进干部考察方法,坚持全面、系统、多视角考核,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督,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聘任制、任期制、末位淘汰制、下岗学习培训制、平级调任制和引咎辞职等干部“能下”的相关制度,使干部“下”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干部“能上能下”是新常态下用人制度的风向标,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有“能上”的能力,又要有“能下”的心胸,正确处理好做人与为官之道,真正做到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愧于心,进退自如。
能上能下,让干部“进退”有据
于腾洋:《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克服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如要《规定》发挥其固有的威力,还需守住公平底线——“上”的清清楚楚,“下”的明明白白。
“上”的清清楚楚,就是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出来。让每一个“上”的人,都经过充足“晾晒”,既看政绩——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也看反响——经受住人民群众最广泛监督,绝不让任何带有“湿气”的干部蒙混过关。如此,确保“上”者个个为“贤”,自会让见贤思齐蔚然成风。 “下”的明明白白,就是严格按照中央《规定》明确的6种“下”的渠道,真正让符合“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条件的干部下课,让庸者“下”的明明白白,“下”的心服口服,而绝不能黑白颠倒趁机打击报复。如此才能真正震慑那些“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疲疲塌塌混日子”的太平官。 干部“进退”有据,“能上能下”才能落到实处,与干部任用条例、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裸官清理等规定一道织密从严治吏之“网”。
“能上能下”让从严治吏“通则不痛”
李绍安:治吏如同治病,正气不通则邪气旺盛,须得打通经络、扶正固本方能通则不痛。如果说“中梗阻”是“四风”问题的典型体现,那么“上下不通”就是干部队伍“中梗阻”的直接反映。《规定》的出台打通“中梗阻”,实现“通则不痛”,就是解决从严治吏“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抓手。
“能上能下”从思想上实现了“通则不痛”。在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当中,“官本位”观念无疑是重要的一项。扭曲的价值观使得吏治腐败成为各种腐败的罪恶渊源,污染政治生态。《规定》无疑为那些正在胡作非为和准备蠢蠢欲动的人戴上了紧箍咒,拉起了警戒线,敲响了警世钟。只要有人敢于突破底线,就将其淘汰出去,真正让政治规矩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得以体现。
“能上能下”从机制上实现了“通则不痛”。过去也长提干部能上能下,但往往是停留在“口号”上而已。缺乏相应的机制保障,造成了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不断滋生。《规定》让处理这些问题官员有据可信、有矩可循,把从严治吏的方针用具体的条款一一列出。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将5类情形纳入问责范围,详细列明领导干部或被“调岗”的10种具体情形,让那些赃官懒官庸官昏官不占位子、不装样子、不混日子。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有一个施展才能的平台,同时也能让他们“不出事”。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实现“中国梦”,各级干部队伍是主力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出台不仅为干部优胜劣汰制定了标准,体现了“三严三实”的要求,更畅通了干部队伍“能上能下”的渠道,盘活干部队伍这盘棋。
让“能上能下”在基层落地生根
李应:“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战略部署,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提出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三管三严”的具体要求。作为基层组织部门,应当主动履责,积极谋划,狠抓落实,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全力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退的良好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好“下”的障碍。解决“能下”的关键,核心是破除“官本位”思想,打破“铁饭碗”、“终身制”。要加强宣传教育,把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从党性高度来确定“能上能下”、“能官能民”、“能进能退”思维,正确对待升降去留,正确对待事业选择、组织选择、人民选择,为干部“能下”扫除思想障碍。要创新选人用人的渠道与方式,合理运用选任制、考任制、任命制等多种提拔任用方式,让每一个“赶考”干部既有“上”的渴望又有“下”的心里准备。要引导干部转变“官”念,彻底从“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该下”的固化思维中走出来,打消做“太平官”、“撞钟官”、“木偶官”的念头,“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强化监督管理,解决好“下”的对象。干部的上与下归根结底还是由人民群众说了算,人民是国家的主体,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的本质是为民服务。因此,“能上能下”的对象选择上,要坚持注重发扬民主,做到公开透明,广泛听取民意,争取广泛参与,“将合适的人请上车,不合适的人请下车”。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要构建科学考核体系,广泛收集领导干部历年考察、绩效考核、民主生活会、重点工作督查、工作总结等原始资料,通过比较分析、民意分析、案例分析等进行多角度深入研判分析,对领导干部进行公正的研判。要严格落实“下”的标准,坚决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但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干部的上与下体现党和人民群众意愿,才能使公权力始终掌握在心中为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干部肩上。
稳慎问责调整,解决好“下”的流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坚守一颗“公心”,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工作和事业放在首位,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综合考虑干部一贯工作表现、人民群众普遍评价,严格遵循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履行任免程序等5个步骤,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要健全领导干部辞职、辞退、罢免机制,推行治庸、治懒、治散,召回不胜任的干部“回炉淬火”,不留“南郭先生”,彻底整治干部队伍的精神之庸、能力之庸、责任之庸。要注重“上”与“下”两个机制的有效对接,实现“上”和“下”的辩证统一,在把哪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的同时,及时将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体现激浊扬清、选贤任能的用人取向。
注重关心呵护,解决好“下”的顾虑。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认识个人的升迁去留,检验的是其权力观与群众观,考验的是其思想境界与心胸情怀,透视的是领导干部究竟是以工作事业为重还是以个人得失为重。组织和社会各界要正确对待被调整下来的干部,组织上要做好其思想工作,逐一进行组织谈话,帮助疏导抵触情绪,并适时量才选拔任用。对一些因年龄、身体、工作需要“下”的干部,要在政策范围内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给予相应的物质和政治待遇,使其“下”的顺心,确保整个干部队伍心理和工作的稳定。社会上要抛弃“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定性思维,正确看待干部的“下”,认识到推行能上能下是人才流动的正常规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要把“严”字贯穿始末,从严管理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逐人建档立卡,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表现,对出现思想问题的加强教育引导,对成绩突出的适时重新使用。总之,要确保领导干部“下”的顺畅、“下”得服气、“下”的有干劲。
习总书记所言:“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能上能下在基层的落地生根必将成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强有力的助推器,必将促使领导干部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真正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将、闯将、能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筑牢基层基础。
从严从紧让“上”者满意,“下”者服气
汪舒:各地在管好党员干部“乌纱帽”时,关键在于从严从紧,不妨做到三个方面。首先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新的“官念”,克服“官本位”等陈旧观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对待工作调整,真正做到只图干事不图当官、只图有为不图有位。其次要严格执行《规定》中激励、奖惩、问责等机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干部用起来,把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作风上不实在的干部及时调整下去。最后要建立常态化“能上能下”调整机制,细化干部“出”的标准,规范调整的原则、程序,拓宽干部调整后的安排渠道,完善相关配套性措施,让“上”者满意,“下”者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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