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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4-01-08作者:

倪发科的忏悔,诚意几何

漫画:徐简

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

即便去年9月底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现在“肠子都悔青了”,也无法重回昨天。不过相关报道中他的一句忏悔倒耐人寻味,即“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其潜台词很明显,如果监管严厉了,也就不会有倪发科的今天。这让人想起了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他被执行死刑前也留下这么一句话:“假如江西的新闻媒体能像美国记者曝光克林顿那样,敢于报道我的绯闻,我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

人之将死,其言也哀,胡长清的遗言大概属于真实感叹。但当地媒体当年如果像美国记者曝光克林顿那样监督他,胡长清不会恼羞成怒吗?同理,如果倪发科认可并接受监督,如果监督有效,他早就收手,何须组织早提醒或早处理?

其实,组织不是没提醒,只是倪发科忽略了提醒。据报道,2005年,安徽省委巡视组到六安市巡视时,听闻风声的倪发科便要求商人黄某某把他送的几幅字画先拿回去。两年后,倪发科居然又把字画要回来。2012年7月,倪发科得知可能被调查,于是将部分玉石退还给了商人吉立昌,两个月后以为调查停止了,不仅收回了之前退的玉石,还“忍不住”又顺手收了3块大的玉石……如此反反复复,倪发科与相关部门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难道安徽省委巡视组没提醒他?难道他不知道收取字画和玉石的后果?他心里门儿清,不然不会一有风吹草动就送回字画和玉石;他也知道组织提醒了他,只不过抱有侥幸心理而已。

假如倪发科在担任六安市市委书记时就收起贪欲,假如早在2005年安徽省巡视组到六安市巡视时,倪发科就金盆洗手,何至于此?倪发科2008年担任安徽省副省长后,分管国土资源工作,未经组织审批同意,就担任了省珠宝协会名誉会长,接触上了玉石,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甚至到了疯狂的地步。这足以说明倪发科升职后,根本就没把安徽省委巡视组的“提醒”当回事,而是变本加厉地贪腐。

不反躬自省,却把责任推向组织。不问自己为何贪欲日增,却轻描淡写地“悔青肠子”。如此这般忏悔太过廉价,极具迷惑性,也缺乏真正的警示意义。

不过,倪发科的忏悔也确实是一种提醒,即对于涉腐官员应该早动手、早处理,防止官员被带病提拔,也防止他们由蚁贪变为硕鼠。权威调查显示,从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贪官的平均潜伏期在2至3年;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期,腐败潜伏期达5至6年。近年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潜伏期为6.31年,最长的达14年。如果对官员腐败零容忍,制度反腐再有力一些,贪官的潜伏期就会短一些,所谓的带病提拔也会少一些。

前不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称,要结合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着力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日前,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并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处理。如果这些措施真正发威,倪发科恐难获得带病提拔,也不会“收受大量玉石,占受贿总额近八成”才落马吧。(王石川)

倪发科的“抱怨”令人深思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中央纪委查实了倪发科的受贿问题,其收受大量玉石,占受贿总额近八成的事实也浮出水面。值得玩味的是,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倪发科曾经抱怨:“如果组织上早提醒或早处理我两年,我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1月7日《京华时报》)

“玉石满足了我对它现实价值的贪欲和对收藏价值的期盼。”倪发科不仅钟情于玉石,似乎也深谙其收藏之道。也正因如此,有些人说他是玩玉丧“智”的“雅贪”。可从他的自述看来,其收受玉石、字画,是为“给后代留些有价值、有文化艺术品位的优秀作品和财富”。说到底,还是落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俗腐”窠臼。

而接受调查时“怪组织没早处理”的他,更是没玩出什么出人意料的新花样。因为,东窗事发、锒铛入狱后怨组织、怨情妇、怨亲朋的“前人”何其多!因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的甘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人志在忏悔时,抱怨纪委、检察院没有及时提醒自己,以致其越陷越深、难以自拔。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福建省建阳市委原副书记李兵,也曾感叹“送钱时信誓旦旦的人终究是靠不住的”。

这些人怨天怨他,其实最该怨的就是自己。对周遭环境的“抱怨”,不过是这些贪官们的巧言之辩。 木必先腐而后生虫。若不是抵御贪婪的思想防线最先溃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哪有钻进来的缝?倪发科的落马,并非玉之过,实为欲之祸。痴迷玉石,和贪恋女色、敛聚钱财一样,归根结底都是私欲在作怪。这私欲里夹杂了纸醉金迷的物欲,也有弄权的快感。或许,那些潜伏在贪腐泥淖里的“苍蝇”和“老虎”都该听听“倪发科”式的抱怨,他们需从中得知的是,将自己从贪污受贿中解救出来,躬身自省才是要义,将过失之责推给组织、推给其他人,全然不是减轻罪孽的途径。

然而,本不值一辩的此类怨言,却又实实在在地折射了我们所必须正视的监管失察问题。

失察首先源于监管的这张网织得还不够大。有数据表明,贪官亲属共同受贿比例高达81%。“贪内助”越来越多说明,让贪官配偶配合反腐难成现实,而监管之网覆盖官员全部家庭成员却应早日践行。

失察还源于这张网织得不够密。我国刑法规定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但不可否认的是,1万元放在现在,别说“使鬼推磨”,就连让你想求其办事的贪官见你一面都难。可往往巨贪落马后,牵连的行贿者多为大鱼,鲜有虾米。惩处过松,显然无助于形成“行贿者不敢送”的社会氛围。

失察更源于这张网不够硬。多年来,安徽六安的退休官员和商人坚持不懈地对倪发科进行举报,倪却直到去年5月才“出事”。曾有倪发科的旧同僚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爆料称:“有关方面一直在想办法保他,但是保不住了。”事实上,我们都知道,贪官不可能一个人单打独斗,其背后总有一个或大或小的利益共同体。监管在巨大的保护伞前呈现疲软,贪官们犯罪的态势才会愈加猖獗。一棵躯干腐坏的树,若只拦腰砍下,而不连根拔起,过不了多久,又会发新芽,继而滋生新的腐败。因此,监管理当迎着裙带关系的阻力,揪出企图保住倪发科的“有关方面”,绝不手软。(罗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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