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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2013-07-19作者:何颖思

一则“弃社保换工钱”的消息昨日成为网上热点。记者随即就此采访了社保专家,专家指出,对于部分低收入者来说,当期收入可能更迫切,但社保是国家规定强制参加的,对企业员工来说“社保换工资”划不来。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日前发布《〈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显示,个别企业员工宁愿主动不参保,让单位将这部分费用转化为工资发给自己。

对此,中大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认为,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不参保已属违法。中大岭南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宋世斌指出,低收入人群选择“社保换工资”实属无奈,对大多数企业员工来说,“社保换工资”划不来,因为从缴费上看,企业支付大头,员工支付小头。其中养老保险企业(非国企)缴费比例12%,员工个人只需缴费8%,而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员工不用缴费便能享受待遇。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缴费压力可能会大一些,如占工资20%的养老保险,都要由个人承担。不过到了退休年龄,平均收益也相当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的20%,“不吃亏”。

社保专家指出,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险保障期更长,“有的人认为年轻生病风险小就不想参保,但谁能保证不生病?”宋世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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