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称“强奸无良妇女危害小”惹众怒 被斥“无良”
《北京晨报》报道,16日,一名新浪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在其微博替李天一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随即,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关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此微博一出,立即“一语激起万条骂”。
新华网:强奸就是强奸,跟受害人的身份和从事的职业何干?早在1978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强奸盾牌条款”,规定有关受害人过去性行为方面的名声或评价的证据,一律不予采纳。时至今日,国内的某些法律专家何以还在鼓吹带有明显歧视色彩的观点?实在让人看不懂。假如“强奸陪酒女危害小”站得住脚,潘多拉魔盒或许从此就被开启,遗患无穷。从这一点来看,易延友的言论遭网民强烈质疑,恐非简单因为夸大和误读,而是有着法与理的依据,有着不可忽视的民意基础。
网民“老赛”:如果一个普通人说这种话情有可原,但出自一个著名学府法学院的知名教授之口,着实令人胆寒。法治中国,其路漫漫!
网民“三剑客”:被李某某糟蹋的受害人是不是陪酒女子?相信公安机关自有说法。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即使受害人是陪酒女子或者其他再卑微的身份,在现代文明社会,尤其是法治中国里,也一样享有作为一个女人应有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免受被强奸伤害的权利。教授如此言论与悄然怂恿强奸陪酒女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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