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一北一南两项市政工程,近来同时成为舆论批评的焦点。北方某市一座高达18米、耗资数十万元的“飞天”花堆造型,诞生仅十多天,就在 “面目可憎”的恶评声中被肢解拆除,以致“飞天折翅”。南方某市一座耗资5000万元的“春花”人行天桥,虽然配备了先进的装置,却因为多部电梯长期停摆,以及桥面积水、灯光不亮等原因,实用性大打折扣,几成摆设。
舆情汹涌之际,不妨冷静回顾这两大工程的前世今生,看看问题出在哪里。胎怀腹中之际,两者都具有美好的初衷:制作“飞天”是为了“寓意开放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造“春花”天桥更是所在城市的环境提升工程之一,在建设初期就被定位为地标性建筑。与美好初衷相匹配,是两地相应的大手笔:“飞天”造型“倾注了主管部门的很多心血”,最终成为西北五省区最大的植物花卉造型;“春花”更是不惜工本,天桥最宽处近14米,主梁高度超5米,共设4处梯道、4部手扶电梯及两部垂直电梯的配备。
如此美好初衷,如此大费周章建成的市政工程,为何却收获了不如人意的效果?原因或可分析出很多,但缺乏监督——包括决策和实施过程中的民意监督和行政监督,应是重要一条。
制作花卉造型美化城市,无可厚非;建造天桥疏导交通,更是城市建设的善意之举。然而缺少监督,好事就有可能偏离正轨。监督不完善,项目立项就只有“可行性论证”,而没有“不可行性论证”。18米超高花堆造型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就可能被视而不见;体量过于庞大的天桥遮挡周边红绿灯、给市民行车造成困扰的后果,也就不会有人事先防范。监督不完善,投资就可能出现失误,巨额资金投下去之后,结果却可能事与愿违。监督不完善,工程质量可能就难以保证,将神话传说中妙韵悠扬的飞天,塑造成颜色艳俗、形态丑陋的庞然大物,无论如何都难以承当“寓意开放和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任;而那电梯停摆、桥面积水、灯光不亮的“春花”,不但无助于提升所在城市的形象,还简直就沦为了负面形象的“标志”。
眼下,事情终于得到了一些改观。虽然“很伤心”,但主管部门还是将“飞天”拆除了,并且将底座花堆的花草重新利用,将“飞天”人物造型零件用于制作其他造型以减少损失。“春花”天桥所在地政府也对舆论质疑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和澄清,并且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使天桥恢复正常运行,相关部门还在研究管理运行的长效机制。
这两件事,看来已经圆满解决。可是,事情却似乎并不应该到此为止。更重要的,是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以使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事情。只有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包括受监督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也包括事后的问责和追究制度,才能真正减少乃至杜绝那些失误的决策、规模失控的投资、质量低劣的施工、不透明不规范的建设程序。否则,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存在漏洞,任何一道篱笆没有扎紧,那些还没有“折翅”的“飞天”,就仍可能满天飞舞;那些还没有“停摆”的“春花”,是否也仍会烂漫盛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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