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自然物构成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人类在同自然的互动中生产、生活、发展,人类善待自然,自然也会馈赠人类,但“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推进绿色发展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从源头上推动经济实现绿色转型,减少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减少生态破坏。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在创新驱动发展中,面向市场需求促进绿色技术的研发、转化、推广,用绿色技术改造形成绿色经济。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推进金融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绿色转型。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就是要在这些绿色产业培育形成更多市场主体和新的增长点。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紧跟世界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节约一切自然资源。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就是要使绿色消费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从自身做起,从自己的每一个行为做起,自觉为美丽中国建设作贡献。
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这一防治污染、治理环境的基本方针,继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三大战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针对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相对薄弱的问题,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对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的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美丽乡村。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改革这些领域的体制机制,加快污染防治基础制度建设,尽快补上制度漏洞。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明确环境治理中各主体的责任义务,政府履行主导职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社会组织和公众发挥参与和监督作用。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长远大计。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构筑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通过规划体制改革,建立全国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从国家、省、市县三个层级划定三条控制线,明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依据。开展国土绿化行动,针对我国缺林少绿的国情,集中连片建设森林,并持之以恒地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为国土增添绿装。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在停止天然林采伐基础上,完善相关政策,使这项制度可持续。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基础上,针对耕地退化问题,抓住粮食高产量、高库存的有利时机,通过轮作休耕等使超载的耕地休养生息。
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体制保障。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改革目前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九龙治水”的管理体制,推进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以法律为依据、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和市场化机制为重要手段的制度体系。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相关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保障主体功能区制度有效落实。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目前分头设置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形成中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厉打击、严罚重惩,形成不敢且不能破坏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和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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