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3月8日在湖南团参加审议时指出,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要陆续换届,要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总书记针对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提出的严格要求,释放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倡廉必须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惩治腐败无盲区。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党员干部的言行来评价党和政府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这已成为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才能增强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在保持高压“打虎”态势的同时,盯紧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上一下、点面结合,这是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应有之义。但从实际工作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办法不多,打击震慑力度不够。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有些地方党员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淡薄、漠视群众疾苦,有的认为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属于疥癣之疾、危害不大,自觉不自觉忽视了群众身边的“小”腐败。
打“老虎”是政绩,拍“苍蝇”同样是政绩。反腐倡廉落实到基层,首先是要树立正确的纪检工作政绩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纠正简单的以办案级别高低和数额大小论英雄的政绩观,不能眼里只有大案要案,愿意打“老虎”, 而忽视了群众身边的“小”腐败。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就是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济困、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彻底消除一些基层干部的侥幸心理和观望心态,让基层干部敬畏知止,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责任到位,工作才能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抓住关键,牵住牛鼻子。这个关键牛鼻子,就是落实地方和基层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只有强化地方各级党委、纪委的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展开,上下齐抓共管,把压力和责任延伸到基层特别是乡镇这个末端,打通“最后一公里”,才能有效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多、面广、量大,形式多样,而且繁殖能力强,解决起来并不容易。只有用好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一量到底,才能管住大多数基层干部。这就需要在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加强日常执纪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机制化、常态化。管住管好干部的“小毛病”、“小事”、“小节”,让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基层干部心中深深扎根,这是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期,我有所为。随着基层正风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随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人民群众必将看到、体会到、享受到越来越多的成果。
【责任编辑:万宏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