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2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宣布,从即日起至年底,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全力打赢境外追逃这场硬仗,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坚决维护人民利益。(7月22日新华网)
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国家法律尊严。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外逃嫌疑人牵涉腐败犯罪,这些职务犯罪分子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可以预见,“猎狐2014”专项行动的实施,对那些“外逃贪官”将是一个严重打击,对那些企图外逃的不法官员也是一有力震慑。
“外逃贪官”历来是各方关注的热点。追逃追赃历来是我国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也是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中纪委、最高检、公安部一再强调,并付诸行动,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大批外逃的犯罪嫌疑人被缉捕归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08年至2013年,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其中,2011年,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2013年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缴赃款赃物计101.4亿元。
事实表明,境外追逃追赃与国内惩腐办案同等重要。如果贪腐分子出了海关就能逃之夭夭,境外成为贪官天然的避风港,就会严重抵消国内反腐败工作的力度,让党和政府反腐败措施的惩戒效果打折扣。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 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哪里,也无论逃了多长时间,都要坚持不懈地将他们缉捕归案,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才能打消外逃贪官的侥幸心理,发挥反腐败政策措施的惩戒作用,形成“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震慑氛围。
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一是系统工种。它涉及国与国之间的合作,涉及国内多部门的协调,也涉及追逃追赃的方式方法。但只要我们直面问题,就有解决的办法。当务之急,也是最为要紧的是,一方面,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涂上防腐剂,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防逃控逃追逃工作长效机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即使犯罪分子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缉捕归案、绳之以法。这样,才能断了官员贪腐外逃的念想,给百姓以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责任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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