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评论--观点

来源:新华网2014-04-07作者:印荣生

据中国之声报道,日前南京市级机关通知,公车钥匙必须放假前统一上交,防止出现公车扫的现象。而去年3月份,南京就查获多起“公车扫墓”的违规事例,最后都受到了比较严厉的处罚,包括免职、停职、扣发薪资、罚款处罚等。

公车不得私用,在任何时候都适用,南京针对“公车扫墓”现象出现的可能性,出台封存公车的通知,无疑彰显了惩治“车轮上的腐败”的决心。但封存固然易于操作,便于监督,却只是权宜之计,跟长效机制仍存在距离。再说了,假如节假日确有公车使用需求,封存了,也显得有些僵化。

“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涂不可以应万方。”依我看,与其对节假日期间实行封存公车“一刀切”,不如以公车制度补全,如对公车该取消的取消,并严格规范使用条件,给公车私用戴上紧箍咒。到那时,又何劳逢节发禁令?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