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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4-02-16作者:

各地消协年终对“霸王条款”的盘点中,“禁止自带酒水”是榜单常客,以后不需要这么纠结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媒体的采访函中明确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最高法的表态让以前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可管可不管的“禁带令”有了法律意义上的明确界定,意味着消费者自带酒水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商家的脸色也许很难看,但如果想对这种行为有所反应,也不得不考虑一下法律后果。

一瓶啤酒,超市卖3元,你要卖10元;一瓶红酒,在超市里售价57元,但在餐饮企业的标价是128元,高了一倍都不止,谁从心里能接受。你其实是把消费者当冤大头在对待。虽然消费者大多数时候选择了沉默,但其实没几个人心里是痛快的。

说实话,现在餐饮业的利润也不高,有些店的日子还很难过。这几年租金、人工都在成倍地上涨,团购网站的大量出现,几乎让一些酒店患上了团购依赖症,不团没人来,团了也没什么利润。在逐渐告别与公款消费的裙带关系以后,餐饮行业的发展日益透明化,酒水几乎是最后一块自留地了。没了酒水的暴利,对餐饮行业是个考验,意味着必须靠实打实的服务,稳定的客流来赢得利润。不管什么时候,透明和公平都是不可动摇的原则,也是行业立身的根本。有时候不透明看起来操作空间大了,但恰恰又阻碍了行业的发展。中央以及各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后,一些餐饮行业面临的困难就是最好的证明,依赖一种畸形的市场终究不是长久之计,靠某种保护得到的利益是没有生命力的。

现在,消费者多年的郁闷得以解决,对餐饮行业长远发展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但这里面在实施上还是有一定问题的,比如,自带酒水,那么谁给开瓶,谁给杯子、落下的垃圾谁来清理,因为不是酒店提供的,如果酒店据此收一定的服务费,似乎也没有什么理由反对。

终结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是一个杀手锏,它拆掉了门槛,但难保不会生出开瓶费之类的变种,甚至没开瓶没给客人额外的服务,这钱也照样收了。这里面有一部分其实是合理的,应该得到支持和理解,另外一部分可能又是“霸王条款”了,而这样细微的管理,恐怕还得落到监管部门的头上,这不是对市场规则的反对,而是对市场行为的一种纠偏。

酒店业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但为什么在酒水这个问题上,酒店能一直强势,一方面是因为这是潜规则,另一方面,也跟监管部门多年来无所作为有关。什么事都要等消费者耗费大量精力,告上法庭才能解决,其实也是在给“霸王条款”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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