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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4-01-12作者:张京品

据新华社报道,因涉嫌贪污、受贿、诈骗三项罪名,涉案金额约6000万元,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对此,有网友说,希望以后亲自把捐款送到贫困人手中,不要“捐”给这些扶贫的蛀虫。很显然,扶贫官员的敛财行为已经把扶贫这样的慈善工作推向了民众质疑的不义之地。正应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老话。

范增玉作为国务院扶贫办的领导干部,本应为全国贫困百姓如何脱贫操心,却苦心积虑如何捞钱,把自己当成了“扶贫对象”。除了将商人丁羽心向扶贫办捐赠的人民币260万元据为己有,在收取贿赂之余,范增玉甚至打着扶贫的幌子,进行诈骗敛财。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扶贫款项被截流和挪作他用,和救灾款被挪用一样,是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杜绝,坚决反对,坚决查处。扶贫官员挂着扶贫帽子却不干扶贫的事,挪用扶贫款碎了贫困人口的“致富梦”,完全亵渎了“扶贫”二字,必须严惩这种害群之马。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工作直接关系到这一目标能否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时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扶贫既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也是一项良心工程。从事这项工作的干部,务必牢记使命,以扶贫对象脱贫为己任,铭记“挪用扶贫款是犯罪”的红线,端正作风,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更不得截留挪用扶贫款,让“扶贫”二字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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