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评论--观点

来源:《人民日报》2012-06-12作者:四川营山 堂吉伟德

沈阳绿岛体育中心曾经拥有亚洲最大的室内足球场。如今,该体育场被拆除了,据估计,爆破这个体育场所需要的电子雷管将达到2吨左右,爆破费用会在500万元以内。(6月5日《中国青年报》)

投入约8亿元,使用寿命不到10年便拆除,沈阳绿岛体育中心如此“夭折”令人唏嘘。在拆了又建的城市浪潮中,公众对此已经产生了视觉疲劳。“绿岛之殇”是规划之乱以及公共财政浪费的一个典型写照。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与“政绩考量”和“利益追求”脱不了干系。

与国外建筑长达上百年的寿命相比,中国建筑二三十年的寿命,真实反映出资源浪费及公共财政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短视的政绩观,让许多规则都处于虚置。长官意志之下,“拍脑袋决策”大行其道,拆与否,建与否,投入多少,怎么建设,都是权利意图绕过了程序要求。于是,建时无人知晓,拆时也是内部做主,由此造成的损失却无人负责。建与拆,经过民众讨论吗?严格按程序进行科学论证了吗?不解决这些问题,“短命建筑”就无法禁绝。从根本上讲,这是权力失去监督的原因使然。当公共决策成为个人好恶的工具时,被轻易拆除的就不止于一个“绿岛”,包括那些马路“拉链”、豆腐渣工程、还未使用就夭折的标志性建筑。

在许多国家,囿于程序的严苛,“短命建筑”现象很难发生。建与拆必须经得起程序的检验以及民意的审视,倘若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官员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反观国内,虽然“短命建筑”中大部分为公共投资项目,但至今还没有哪个官员为“短命建筑”埋单。

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加强公共财政的绩效审核,强化权力制约,显得尤为关键。在制度设计上,应从重视城市的科学规划、改变官员以GDP为主导的政绩考核体系、拆迁和重建决策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等入手,特别要注重建立健全审批和监督机制及质量问责机制,以此倒逼各项制度的落实,给公共建筑提供可靠的“安全岛”。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