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进行了公推比选省文化厅副厅长人选工作,这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项创新举措。
事业兴衰,唯在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印发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强调要把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作为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重要科目,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去年年底省委召开的全省组织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此次公推比选,就是进一步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具体体现。
“公推比选”突出一个“公”字,在人选提名方式上充分体现了群众公认的用人原则。公生明、偏生暗。公道才能服众,公道才能出干部的积极性,出群众的满意度。公推比选打破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保守观念,不在少数人中选人,拓宽了选人用人的视野,有利于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群众观,真正扑下身子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公推比选”显出一个“比”字,在选拔方式上更加符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改革导向。 “伯乐相马”式的选人,缺乏公平、公正的参照系,考察失真、用人失误在所难免。公推比选则细化为4个环节的综合比较,通过量化比选比品德、比才学、比实绩,比出干部的综合素质,“阳光”之下孰优孰劣自可一目了然。这样的选拔程序,让政治素质不高、不踏实干事、跑官钻营的干部彻底没了用武之地。
“公推比选”映出一个“选”字,在落实选举权上有效实现了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高度契合。以往,推选一名领导干部,或是等额推荐,群众不需前思后想,只需按图索骥;或是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完全让群众投票决定,出现了请客吃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公推比选,组织上不定框子、不定调子,通过制定选拔标准、程序、规则和加强考核来体现民主,使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这样选出的干部必定会让群众心服口服。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作为一种创新模式,此次“公推比选”为广大干部展示才华、平等竞争提供了舞台,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必将促进辽沈大地迎来一个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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