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评论--观点

“跑偏”的问责实为不负责

来源:江淮杂志第5期2019-07-11作者:宛江平

未及时接到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被问责处分;扶贫手册中写错两个标点符号,登上“黑榜”被全县通报,还被扣一年的绩效奖励……这些发生在基层的真实案例,无不反映一些地方在检查考核中存在问责“跑偏”“泛化”的问题。执纪简单化、问责粗线条的“任性”问责,无疑会给有干劲、有热情的党员干部泼去一盆盆冷水,长此以往,还会削弱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权责对等”逐渐成为普遍共识。然而,在这种“普遍共识”中,一些地方的问责出现“跑偏”之乱象:有的是属地式问责,涉事者无论事发何地,户籍所在地都难“幸免”;有的是职能式问责,无错部门都能“躺着中枪”;还有的是计时式问责,“刚播种就要收获”导致“按下葫芦浮起瓢”……这些不负责任的问责,最终导致一些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面临干活有风险、不干活也有风险的尴尬境地。

问责“跑偏”,折射出的是官僚作风。不少基层干部反映,现在一些上级机关和部门,不是同基层一起想办法做好工作,而是习惯签一纸“责任状”,举一个“问责”的牌子了事。“困难不要讲,办法自己想”,出了问题、完不成任务就启动问责程序。由此,也就导致了个别部门为地方政府背锅、下级为上级背锅、个人为集体背锅、编外人员为正式干部背锅等推责和遮掩的问责乱象层出不穷。

问责“跑偏”,莫不是形式主义作祟。形式主义暗含着“不能落于人后”的压力,当大家都在以“问责数量”彰显“作为”时,那些问责数量“不达标”的,面子上就挂不住。在从众心理影响下,谁都不想因为“落单”而成为“负面典型”,于是不得不随波逐流“搞形式”。况且,形式主义往往顶着“政治正确”的名头,让人无法反驳,不能提出异议。“下班期间洗澡失联4分钟”被斥为“给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教师假期自费聚餐被批评“与作风建设要求格格不入”……指甲盖大小的问题,也要尽量往大里讲、往重里说,否则就显得不严格、不端正。

问责“跑偏”,其根子在不敢担当。一些部门和干部工作中难免因无心之失,出“岔子”、捅“漏子”、惹“麻烦”,一些领导遇到类似问题,特别是当上级关注、舆情爆棚时,最先想到的不是了解事情真相如何、矛盾应该如何解决,而是先想到问责下属,要么找出“倒霉蛋”洗净自己,要么找个“挡箭牌”推诿责任。这是典型的缺乏担当、不敢担当的突出表现,最终只能与“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南辕北辙。

为基层减负,应该让干部有获得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因此,要让“跑偏”的问责回归正轨,首先就要构建明确、清晰的责权体系。哪一级管什么事、承担什么责任要明晰,如此一来问责才有依据;问责时要实事求是“精准问责”,特别要厘清党纪国法的边界。其次要构建对问责程序的监督体系。问责谁、问责依据、问责程度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引入公众和媒体监督。最后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任何部门、任何人一视同仁,撕下面子不办“人情案”、顶住压力不办“关系案”。

水激石则鸣,人激志则宏。我们不能让乱问责压垮想干事的“孙悟空”,也要宽容失误,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将更多的理解支持给予基层干部。


责任编辑:王振华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