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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星报》2011-09-07作者:

普通高中择校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大检查,严查各校乱收费及违规办学行为。

  据介绍,为了规范我省各类学校收费行为,省教育厅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专门检查人员抽查各地收费行为。今年将严查各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等违规收费,坚决纠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学生作业练习册和教辅材料的选用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立即纠正一切违规行为。

  同时,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数)的30%,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在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择校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

  同时,严禁高校文科专业按理科专业、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专业收费;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名向计划内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学费;严禁高校以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乱收费。高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省教育厅要求,对突出乱收费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责任人严肃处理。(桑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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