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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09-01作者: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肖天受贿一案。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14年,被告人肖天利用其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竞技体育司司长、局长助理、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赛事承办、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6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肖天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肖天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肖天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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