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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院发布10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两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076件

来源:人民网2016-06-26作者: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昨日下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审判毒品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和10件毒品犯罪典型案件。

数据显示,2014年7月至2016年5月,安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5076件6825人,同比分别增长76.3%和55.6%。

在此期间内,全省法院判决生效的1128名毒品犯罪分子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占判决生效人数的22.48%,高出同期刑事案件重刑率15个百分点。

同时,在毒品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清理活动中,全省法院共有1878件毒品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被纳入清理范围,执行到位标的额1227.9万元。

1、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胡陵位牟取非法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4531克汤崇华贩卖甲基苯丙胺3831克,二人贩毒数量大,被判处死刑,其余10名从犯被判处10年至死缓。

2、2013年期间,被告人范万兴因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49545.8克,又非法持有枪支1支,子弹10发,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其余两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及死缓。

3、2013年期间,被告人王纬纬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9095.2克,贩卖数量大,且系多次贩毒,被判处死刑。其从犯陈国鑫贩卖甲基苯丙胺5659.35克,鉴于其认罪、悔罪,积极揭发同行被判处死缓。

4、2012年期间,被告人王伟、张洪宣、张治良、张荣、张洪奇共同走私,贩卖毒品海洛因6545克,甲基苯丙胺185克,王伟作为主犯、张洪宣作为提议者并邀集多人共同出资购买大量毒品被判处死刑,其余从犯被判处15年。

5、2014年期间,被告人姜光辉、曹勇、刘福发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560.2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5克,因姜光辉系累犯,被判处死缓,其余从犯被判处3年至无期徒刑。

6、2014年期间,被告人金成、鲍小虎共同贩卖、运输甲基苯1000克,金成单独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439克、单独贩卖甲基苯丙胺156.6克,鲍小虎单独贩卖甲基苯丙胺21.6克。金成被判处死缓、鲍小虎判处无期徒刑。

7、2014年期间,被告人张栋贩卖甲基苯丙胺295.9克,被告人代晓妮贩卖甲基苯丙胺56克,被告人程修鹏介绍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3克。张栋系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从犯被判1至15年。

8、2014年期间,被告人张春刚贩卖甲基苯丙胺169.6克,李清远、李文玉贩卖甲基苯丙胺140.7克,张春刚系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从犯被判处11年至15年。

9、2014年期间,被告人樊翠菊贩卖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共计383.5克,樊翠菊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判处无期徒刑。

10、2015年期间,被告人宋兰乘车运送毒品海洛因400.6克、咖啡因1029.9克,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宋兰被判处无期徒刑。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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