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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5-11-24作者:

11月22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许可公安机关对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杨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杨清河,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河南安阳县人,曾担任河南超越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现任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

《关于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杨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决定草案》显示,2015年11月13日,河南省公安厅向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杨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报告》。根据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和二十四条的规定,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许可河南省公安厅对河南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杨清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多方信息显示,杨清河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或与河南超越企业集团涉嫌非法集资有关。据相关资料,成立于1988年的河南超越企业集团,由河南安阳市最早的私营文化企业发展而来,经营涉及文化、房地产、工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领域的集团公司。2011年以来,该集团深陷民间借贷“泥潭”,债务由22亿元膨胀至40多亿元,至今无法偿还,涉及2万余人。(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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