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安徽频道记者从池州市中级法院获悉,滁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黄修玉(副厅级)受贿案一审判决,认定黄修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59万余元、欧元0.1万元,有重大立功表现,遂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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