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治

来源:新华网2015-09-22作者:

记者从国新办21日举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2013年、2014年共依法宣告1603名被告人无罪,1800余件超期羁押案件被清理。

“近几年陆续披露和发现的冤假错案对于公平正义和案件当事人的损害后果非常严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说,冤假错案出现最根本的原因,是个别司法人员依法保障人权观念的缺失,以及个别司法人员违法办案、违法取证、暴力取证,甚至刑讯逼供所致。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姜伟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法单位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等文件,人民法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2013年、2014年共依法宣告1603名被告人无罪。

孙谦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包括教育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人权”的观念、把排除非法证据作为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重中之重、坚决贯彻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的原则、充分保障律师的辩护权等。

“防止冤假错案,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孙谦说,在体制机制等各方面制度设计上,也会充分根据需要设计和完善,真正使老百姓能够感受到司法的公平,真正使那些无辜的人不受冤枉。(王思北、王茜)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