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治

来源:人民网2015-09-01作者:

8月28日,泗县原副县长周敬武涉嫌受贿、行贿罪一案,经萧县法院审理,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7年至2013年,被告人周敬武在任泗县大庄镇镇长、泗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泗县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在征地、拆迁、工程款拨付、经营中及下属工作中提供帮助,共收受相关企业及个人43起贿赂款计人民币82.5万元、购物卡6.1万元。另查明,2003年至2012年间,周敬武为了与泗县县委原书记晏金星(已判刑)处好关系、为晋升副县长职务铺路,多次送给晏金星人民币共计16万元。(李浩 王春玲)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